水利水电工程

2181. 背景资料: 南方某以防洪为主,兼顾灌溉、供水和发电的中型水利工程,需进行扩建和加固其中两座副坝(1号和2号)的加固项目合同工期为8个月,计划当年11月10日开工。副坝结构形式为黏土心墙土石坝。承包人拟定的施工进度计划如图16-12所示。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2513_24.gif] 说明:1.每月按30d计,时间单位为d。 2.日期以当日末为准,如11月10日开工表示11月10日末开工。 事件1:按照12月10日上级下达的水库调度方案,坝基清理最早只能在次年1月25日开始。 事件2:根据防洪要求,坝坡护砌迎水面施工最迟应在次年5月10日完成。坝坡迎水面与背水面护砌所需时间相同,按先迎水面后背水面顺序安排施工。 事件3:“2号副坝填筑”的基度曲线如下图所示。 [2513_25.gif] 事件4:次年6月20日检查工程进度,1号、2号副坝坝顶道路已完成的工程量分别为3/5、2/5。 问题: 1.确定计划工期;根据水库调度方案和施工进度安排,分别指出1号、2号副坝坝基清理最早何时开始。 2.根据防洪要求,两座副坝的坝坡护砌迎水面护砌施工何时能完成?可否满足5月10日完成的要求? 3.依据事件3中2号副坝填筑进度曲线,分析在第16天末的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并确定2号副坝填筑实际用工天数。 4.根据6月20日检查结果,分析坝顶道路施工进展状况;若未完成的工程量仍按原计划施工强度进行,分析对合同工期的影响。
2189. 背景资料: 某输水工程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网络计划如图16-9所示(图中工作持续时间以月为单位)。其中渡槽支撑为桁排架结构,共有28根柱子,最大高度为38m。 [2513_20.gif] 该工程施工合同工期为18个月,质量标准要求为优良。施工合同中规定,土方工程单价为16元/m^3,土方估算工程量为22000m^3,混凝土工程单价为320元/m^3,混凝土估算工程量为1800m^3。当土方工程和混凝土工程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任何一项增加超出该项合同估算工程量的15%时,该项超出部分结算单价可进行调整,调整系数为0.9。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发现刚拆模的钢筋混凝土柱子中有10根存在工程质量问题,其中6根柱子蜂窝、露筋较严重,4根柱子蜂窝、麻面轻微,且截面尺寸小于设计要求。截面尺寸小于设计要求的4根柱子经设计单位验算,可以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不加固补强。在监理工程师组织质量事故分析会上,承包方提出了如下处理方案: 方案一:6根柱子加固补强,补强后不改变外形尺寸,不造成永久性缺陷;另外4根柱子不加固称强。 方案二:10根柱子砸掉重做。 方案三:6根柱子砸掉重做,另外4根柱子不加固补强。 在工程按计划进度进行到第4个月时,业主、监理工程师与承包方协商同意增加一项K工作,其持续时间为2个月,该工作安排在C工作结束后开始(K是C的紧后工作),E工作开始前结束(K是E的紧前工作)。由于K工作的增加,增加了土方工程量3500m^3,增加了混凝土工程量200m^3。 工程竣工后,承包方组织了该单位工程的预验收,在组织正式竣工验收前,业主已经提出提前使用该工程。业主使用中发现房屋屋面漏水,要求承包方修理。 问题: 1.承包方要保证主体结构部分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以上对柱子的工程质量问题的三个处理方案中,哪种方案能够满足要求?说明理由。 2.由于增加了K工作,承包方提出了顺延工期2个月的要求,该要求是否合理?监理工程师应该签证批准的顺延工期是多少? 3.由于增加了K工作,相应的工程量有所增加,承包方提出对增加工程量的结算费用为: 土方工程:3500×16=56000元。 混凝土工程:200×320=64000元。 合计:120000元。 该费用是否合理?说明理由。监理工程师对这笔费用应签证多少? 4.在工程未正式验收前,业主提前使用是否可以认为该单位工程已经验收?对出现的质量问题,承包方是否承担保修责任?
2192. 背景资料: 某堤防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合同中的项目包括土方填筑和砌石护坡,其中土方填筑200万m^3,单价为10元/m^3;砌石10万m^3,单价为40元/m^3。 1.合同中的有关情况为: (1)合同开工日期为9月20日。 (2)工程量清单中单项工程量的变化超过20%按变更处理。 (3)发包人指定的采石场距工程现场10km,开采条件可满足正常施工强度500m^3/d的需要。 (4)工程施工计划为先填筑,填筑全部完成后再进行砌石施工。 (5)合同约定每年10月1—3日为休息日,承包人不得安排施工。 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 (1)在土方施工中,由于以下原因引起停工: 事件1:合同规定发包人移交施工场地的时间为当年10月3日,由于发包人原因,实际移交时间延误到10月8日晚。 事件2:10月6—15日因不可抗力事件,工程全部暂停施工。 事件3:10月28日至11月2日,承包人的施工设备发生故障,主体施工发生施工暂停。承包人设备停产1天的损失为1万元,人工费需8000元。 (2)土方填筑实际完成300万m^3,经合同双方协商,对超过合同规定百分比的工程量,单价增加了3元/m^3;土方填筑工程量的增加未延长填筑作业天数。 (3)工程施工中,承包人在发包人指定的采石场地开采了砌石5万m^3后,该采石场再无石材可采。监理人指示承包人自行寻找采石场。 承包人另寻采石场发生合理费用支出5000元。新采石场距工程现场30km,石料运输运距每增加1km,运费增加1元/m^3。采石场变更后,由于运距增加,运输能力有限,每天只能运输400m^3,监理人同意延长工期。采石场变更后,造成施工设备利用率不足并延长工作天数,合同双方协商从使用新料场开始,按照2000元/d补偿承包人的损失。 (4)工程延期中,承包人管理费、保险费、保函费等损失为5000元/d。 问题: 1.试分析确定承包人应获准的工程延期天数。 2.试分析确定承包人应获批准的由于变更引起的费用赔偿金额。
2195. 背景资料: 某水利枢纽工程由电站、溢洪道和土坝组成。主坝为均质土坝,上游设干砌石护坡,下游设草皮护坡和堆石排水体,坝顶设碎石路,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下述事件: 事件1:项目法人要求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于大坝填筑按《水电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规定的检验数量进行质量检查。质量监督机构受项目法人委托,承担了该工程质量检测任务。 事件2:土坝施工单位将坝体碾压分包给具有良好碾压设备和经验的乙公司承担。合同文件中规定单元工程的划分标准是:以50m坝长、30cm铺料厚度为单元工程的计算单位,铺料为一个单元工程,碾压为另一个单元工程。 事件3:工程监理单位给施工单位的“监理通知”如下: 经你单位申请并提出设计变更,我单位复核同意将坝下游排水体改为浆砌石,边坡由13:2.5改为13:2。 事件4:土坝单位工程完工验收结论为: 本单位工程划分为20个分部工程,其中质量合格8个,质量优良12个,优良率为60%,主要分部工程(坝顶碎石路)质量优良,且施工中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混凝土拌合物质量达到优良;原材料质量、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外观质量得分率为83%。所以,本单位工程质量评定为优良。 事件5:该工程项目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由监理单位填写,土坝单位工程完工验收由施工单位主持。工程截流验收及工程截流阶段移民安置验收由项目法人主持。 问题: 1.判断事件1中是否存在不妥问题。并说明理由。 2.判断事件2中是否存在不合理问题。并说明理由。 3.判断事件3“监理通知”中是否存在不合理问题。并说明理由。 4.依据水利工程验收和质量评定的有关规定,判断事件4中验收结论存在的问题。 5.根据水利工程验收和质量评定的有关规定,指出事件5中存在的不妥之处,并改正。
2196. 背景资料: 某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原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双代号)如图16-6所示。该工程总工期为18个月。在网络计划中,C、F、J三项工作均为土方工程,工程量分别为7000m^3、10000m^3、6000m^3,共计23000m^3,土方单价为15元/m^3。合同约定,土方工程量增加超出合同估算工程量25%时,超出部分的土方结算单价按13元/m^3。 [2513_10.gif] 合同约定机械每台1d的闲置费用为800元,每月以30d计;C、F、J三项工作实际工作量与计划工作量相同。 施工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施工中,由于施工单位施工设备调度原因,C、F、J三项工作需使用同1台挖土机先后施工。 事件2:在工程按计划进行4个月后(已完成A、B两项工作的施工),项目法人提出增加一项新的土方工程N,N工作要求在F工作结束以后开始,并在G工作开始前完成,以保证G工作在E、N工作完成后开始施工。根据施工单位提出并经监理机构审核批复,该N工作的工程量约为9000m^3,施工时间需要3个月。 事件3:经监理机构批准,新增加的土方工程N工作使用与C、F、J三项工作同1台挖土机施工。 问题: 1.在不改变各工作历时的情况下,发生事件1后,施工单位应如何调整计划,使设备闲置时间最少,且满足计划工期要求? 2.按事件2新增加一项新的土方工程N工作后,土方工程的总费用应为多少? 3.土方工程N工作完成后,施工单位提出如下索赔: (1)增加土方工程施工费用13.5万元。 (2)由于增加土方工程N工作后,使租用的挖土机增加了闲置时间,要求补偿挖土机的闲置费用2.4万元。 (3)延长工期3个月。 施工单位上述索赔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2197. 背景资料: 某水闸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及合同管理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立即进行施工招标。 事件2:施工单位的投标文件所载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评标委员会向其发出了要求补正的通知,施工单位按时递交了答复,修改了工期计划,满足了要求。评标委员会认可工期修改。 事件3:招标人在合同谈判时,要求施工单位提高混凝土强度等级,但不调整单价,否则不签合同。 事件4:合同约定,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有: (1)提供施工用地。 (2)执行监理单位指示。 (3)保证工程施工人员安全。 (4)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 (5)提供测量基准。 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有: (1)垫资100万元。 (2)为监理人提供工作和生活条件。 (3)组织工程验收。 (4)提交施工组织设计。 (5)为其他人提供施工方便。 事件5:合同部分条款如下: (1)计划施工工期3个月,自合同签订次月起算。合同工程量及单价见表16-7。 [2513_19.gif] (2)合同签订当月生效,发包人向承包人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工程预付款,施工期最后2个月等额扣回。 (3)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3%,在施工期内,按每月工程进度款3%的比例扣留。保修期满后退还,保修期1年。 问题: 1.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有关规定,事件1、事件2、事件3的处理方式或要求是否合理?逐一说明理由。 2.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分别指出事件4中有关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中的不妥之处。 3.按事件5所给的条件,合同金额为多少?发包人应支付的工程预付款为多少?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为多少? 4.按事件5所给的条件,若施工单位按期完成各项工程,计算施工单位工期最后1个月的工程进度款、工程质量保证金扣留、工程预付款扣回、应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