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

673. 一、事故经过 7月17日12时,甲公司组织人员对A大厦供热供冷管网内打压注水。甲公司执行经理赵某英电话安排作业人员段某、张某华、王某旭、王某林和李某冬5人对管网实施检漏和放气作业。 13时段某、张某华、王某旭、王某林一行四人一同聚集到1号井,先将井盖打开,大约过了4分钟左右,段某下井将管道的排气阀打开,上来后安排王某林和王某旭在1号井看守。段某与张某华随即前往3号井进行检漏和放气。13时20分许,维修人员李某冬来到1号井处会同王某旭到2号井进行检漏和放气后返回3号井。14时30分许,赵某英通知段某,机组运行正常停止检修,检修人员停止检漏和放气作业。段某与李某冬沿大街前往1号井,王某旭得到电话通知后作业步行前往1号井,张某华从3号井离开独自去孵化基地值班。段某、李某冬到达1号井发现没人,段某就趴在井口向下望,看见了两只脚,他立即和李某冬下去施救,随后便失去知觉。王某旭走到1号井见附近没有人,就在井口处探头向井下看,发现几只脚。他先拨打119救援,后将情况向赵某英电话汇报,并跑向A大厦地下室取绳子准备救援。 二、救援情况 B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调派双塔一中队共出动2辆消防车、9名消防指战员赶赴现场实施救援。救援人员使用风机对井下进行通风,同时派一名攻坚队员佩戴空气呼吸器下井施救遇险人员。至15时21分段某、王某林、李某冬3人全部被救出。经120医护人员现场确认王某林已经死亡,另外两名作业人员立即被送往医院救治。目前两位伤者情况稳定,在市中心医院接受高压氧治疗。
674. 背景资料: 2014年1月24日上午,某装饰工程9名工人在进行酒店外墙石材干挂施工作业,9时15分左右酒店东侧靠近加油站一侧外墙脚手架架体突然开始坍塌,进而连续至酒店南侧和西侧的外墙脚手架架体整体坍塌。坍塌处的外墙脚手架架体高度有20多米,最高的地方有27m,三面坍塌的外墙脚手架架体加起来的宽度约60m。致使正在脚手架上进行作业施工的9名工人中2人重伤、1人轻伤。 经调查分析认定,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脚手架连墙件偏少,加上外墙作业违规拆除部分连墙件,导致脚手架架体交替失稳。 建设方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承包人,对施工现场缺乏严密组织和有效安全管理,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未编制脚手架搭设专项施工方案;未进行技术交底;施工人员未受到教育培训;施工单位之间无安全生产协议,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建设方和施工方均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部分脚手架搭设在软土上,无扫地杆,剪刀撑偏少,开口位置未与墙体层层连接;通道口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石材堆放过于集中,造成局部荷载过大;未完全取得建设工程相关手续违规进行项目建设,是事故发生的又一重要原因。 问题: 1.简要写出此次事故的事故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 2.简述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责任。 3.简述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包括的主要内容。 4.简述脚手架的安全使用与管理。 5.脚手架的验收阶段有哪些。
675. 背景资料: 某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单位为A地产有限公司,该项目占地90.1亩,建设规模13.24万平方米,总投资5.5亿元。建筑总面积2613529平方米,工程造价2980.56万元。 该项目总承包施工单位为甲市B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甲市C建设监理有限公司。2012年11月,型号QTZ63A塔吊所有人张某,挂靠甲市D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B公司洽谈塔吊租赁业务,双方签订了《建筑设备租赁合同》,B公司将2号楼塔吊租赁、安装、拆卸等工程业务全部分包给不具备安装、拆卸资质的D租赁公司。合同中约定2号楼塔吊租金及其它费用由工程施工项目部直接与张某结算。张某又将2号楼塔吊安装、拆卸工程转包给甲市E建筑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22日,2号楼塔吊进行安装并投入使用。在进行第一次顶升作业时,E安装公司提出更换顶升横粱的建议,塔吊生产单位乙市F机械有限公司非法对顶升横梁进行设计变更,组织生产了仅此一个设计上存在缺陷的顶升横梁,未经检验合格非法出厂安装。 2013年8月9日上午7时左右,塔吊产权人张某、塔吊驾驶员孙某,E安装公司塔吊安装人员刘某、李某(其中刘某、李某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来到项目工地,对2号楼塔吊进行第三次附着、顶升作业。下午15时50分左右,在完成第二节标准节加装后,进行第三节顶升、加节作业时,塔吊起重臂、平衡臂、塔帽、回转支承、顶升套架等上部结构重心偏移,突然失稳并坠落地面,两名顶升作业人员刘某、李某及塔吊驾驶员孙某从70米左右高度坠落。后经调查,各单位都未在施工现场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监理公司也未派监理人员到现场进行监督。 问题: 1.分析该起事故的事故类型并说明理由。 2.分析塔式起重机安装工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3.简述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流程。 4.简述塔式起重机安装作业中监理单位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