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背景
某地级市加快城镇化建设,兴建某地铁标段。工程公开招标过程中要求投标单位在本市注册有实体公司,并提前报名,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上级政府管理部门对该招标工作进行了整顿。
最终A单位中标该工程,于2019年8月10日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工程总承包合同,进场履约过程中发生下列事件:
事件一:2020年1月25日,由于国内暴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属不可抗力事件,该市宣布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所有工程停工。该突发事件造成工程工期延误45d,A单位现场的施工机械闲置损失65万元,留守的现场值班人员窝工费35万元,增加防疫口罩、消毒用品等费用15万元。
事件二:工程正常复工后,建设单位要求A单位赶工,导致增加费用85万元。
事件三:建筑供暖系统的散热器安装和保温施工前,监理单位要求A单位提供复验检测报告。
问题
1.简述该地铁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的理由。
2.为什么上级政府管理部门对该工程招标工作进行整顿?
3.事件一导致的工期和费用损失,A单位是否可向建设单位申请合同变更?并请说明理由和变更形式。
4.事件二导致的费用增加,A单位是否可向建设单位进行索赔?并请说明理由。
5.事件三中监理单位要求A单位提供的复验检测报告应包括产品的哪些具体性能?
正确答案:
1.该地铁项目由市政府投资兴建,属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家融资的建设项目,也是关系社会公共利益的大型基础设施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必须依法进行公开招标。
2.该工程招标过程中强制要求投标单位注册登记、投标报名是不妥当的,故上级政府管理部门要求整顿。《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第20号令)中明确规定:“除本办法和技术规范规定的注册登记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设置注册登记、投标报名等前置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2019年5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文件中,也要求系统梳理公共资源交易流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投标报名等事项。
3.事件一中,造成A单位明显的履约成本增加和工期延误,是由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暴发这一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原合同预定的履约条件发生改变,非A单位的责任,故A单位可以向建设单位申请合同变更。A单位应和建设单位进行会谈沟通,对变更所涉及的工期和费用索赔的处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署变更协议。
4.事件二中,A单位增加的费用是由于建设单位的赶工指令造成的,非A单位责任,故可以索赔。
5.根据《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的规定,建筑供暖节能系统中的散热器进场时,应对其单位散热量、金属热强度等性能进行复验;保温材料进场时,应对其导热系数或热阻、密度、吸水率等性能进行复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