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ggle navigation
选课
题库
2025卫生
讲师
考试资讯
员工核验
防骗
400-069-0776
登录
注册
(来学网)
某建设工程合同对建设工程价款没有约定,2022年10月1日,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10月10日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10月20日承包人将该工程移交给发包人,但是发包人一直没有支付工程余款。2023年10月1日,承包人将发包人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其支付工程欠款及利息。该工程欠款利息的起算日应为()。
A.
(来学网)
2022年10月1日
B.
(来学网)
2022年10月10日
C.
(来学网)
2022年10月20日
D.
(来学网)
2023年10月1日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上一题
下一题
章节练习(2025)
第一章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试做
第二章 建筑市场主体制度
试做
第三章 建设工程许可法律制度
试做
第四章 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
试做
第五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
试做
第六章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试做
第七章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试做
第八章 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制度
试做
第九章 建设工程劳动保障法律制度
试做
第十章 建设工程争议解决法律制度
试做
×
友情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