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2023年3月3日,甲公司为支付工程款,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以A银行为承兑人,到期日为2023年9月2日的银行承兑汇票。
后乙公司的财务经理张某利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疏漏,将票据暗中盗出,并伪造乙公司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与其相互串通的丙公司用于偿付货款。后丙公司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以偿还所欠丁公司的款项,丁公司对票据伪造一事不知情。
2023年8月10日,乙公司发现票据被盗,遂于当日向A银行申请挂失止付,但此后未采取其他措施。
2023年9月3日,丁公司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以乙公司已挂失止付为由拒付。于是丁公司在取得拒绝证明后向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张某发出追索。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A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丁公司是否享有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
(3)乙公司和张某是否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
(4)丙公司是否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