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2023年3月5日,机床生产商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机床20台,每台20万元。乙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欲向丙银行贷款400万元,并与甲公司约定:“仅在乙公司的400万元银行贷款于2023年6月2日前到账时,机床买卖合同才生效。”
2023年4月2日,乙公司与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以其自有房屋一套为丙银行设定抵押。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同时在合同中约定:“乙公司到期不能偿还借款的,抵押房屋直接归丙银行所有。”次日双方办理抵押登记。直至6月16日,乙公司才获得丙银行发放的3个月短期贷款400万元。6月17日,乙公司请求甲公司履行机床买卖合同,甲公司以合同未生效为由拒绝。
2023年5月20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向丁公司出售机床5台,每台21万元;丁公司应于2023年7月11日前支付货款,支付货款后的3日内,甲公司交付机床;该合同债权不得转让。”
6月20日,丁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将拟从甲公司购入的5台机床以每台22万元的价格转售给乙公司。双方约定于7月15日交货付款。
6月5日,甲公司的债权人戊公司要求其清偿到期债务105万元。甲公司遂将对丁公司的合同债权让与戊公司用于抵债,并通知丁公司,丁公司以和甲公司约定了债权不得转让为由主张戊公司不能取得该债权。7月11日,甲公司要求丁公司将货款支付给戊公司。丁公司拒绝向戊公司付款,甲公司遂拒绝交付机床。
7月15日,乙公司请求丁公司交付机床,丁公司无货可交。7月20日,乙公司另行购得机床5台,共计花费120万元。7月28日,乙公司请求丁公司赔偿其另行购买机床多花费的10万元。
8月1日,乙公司为了筹集资金,将抵押给丙银行的房屋卖给了张某并办理了过户登记。乙公司将该情形及时通知了丙银行。已知乙公司和丙银行之间未约定禁止转让抵押的房屋。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是否有义务向乙公司交付机床?并说明理由。
(2)乙公司不能清偿欠付丙银行的借款,抵押的房屋能否直接归丙银行所有?并说明理由。
(3)乙公司与丙银行之间的抵押权何时设立?并说明理由。
(4)丁公司能否以和甲公司约定了债权不得转让为由主张戊公司不能取得该债权?并说明理由。
(5)丁公司拒绝向戊公司付款,甲公司是否有权拒绝向丁公司交付机床?并说明理由。
(6)乙公司是否有权请求丁公司赔偿其另行购买机床多花费的10万元?并说明理由。
(7)乙公司将抵押房屋卖给张某的行为是否合法?丙银行的抵押权是否受影响?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甲公司没有义务交付。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在本题中,双方约定合同生效的条件为“乙公司的银行贷款于2023年6月2日前到账”,但乙公司的银行贷款于6月16日才到账,不满足双方约定的生效条件,机床买卖合同未生效,甲公司没有义务向乙公司交付机床。
(2)不能直接归丙银行所有。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3)抵押权于2023年4月3日设立。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以及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4)不得以此为由主张。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5)甲公司有权拒绝。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在本题中,双方约定“丁公司应于2023年7月11日前支付货款,支付货款后的3日内,甲公司交付机床”。丁公司拒绝支付货款,则甲公司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交付机床。
(6)乙公司有权请求。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在本题中,乙公司另行购买机床多花费的10万元属于因丁公司违约所遭受的损失,乙公司有权要求丁公司赔偿。
(7)①合法。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②抵押权不受影响。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