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2023年3月5日,机床生产商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机床20台,每台20万元。乙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欲向丙银行贷款400万元,并与甲公司约定:“仅在乙公司的400万元银行贷款于2023年6月2日前到账时,机床买卖合同才生效。”
2023年4月2日,乙公司与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以其自有房屋一套为丙银行设定抵押。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同时在合同中约定:“乙公司到期不能偿还借款的,抵押房屋直接归丙银行所有。”次日双方办理抵押登记。直至6月16日,乙公司才获得丙银行发放的3个月短期贷款400万元。6月17日,乙公司请求甲公司履行机床买卖合同,甲公司以合同未生效为由拒绝。
2023年5月20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向丁公司出售机床5台,每台21万元;丁公司应于2023年7月11日前支付货款,支付货款后的3日内,甲公司交付机床;该合同债权不得转让。”
6月20日,丁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将拟从甲公司购入的5台机床以每台22万元的价格转售给乙公司。双方约定于7月15日交货付款。
6月5日,甲公司的债权人戊公司要求其清偿到期债务105万元。甲公司遂将对丁公司的合同债权让与戊公司用于抵债,并通知丁公司,丁公司以和甲公司约定了债权不得转让为由主张戊公司不能取得该债权。7月11日,甲公司要求丁公司将货款支付给戊公司。丁公司拒绝向戊公司付款,甲公司遂拒绝交付机床。
7月15日,乙公司请求丁公司交付机床,丁公司无货可交。7月20日,乙公司另行购得机床5台,共计花费120万元。7月28日,乙公司请求丁公司赔偿其另行购买机床多花费的10万元。
8月1日,乙公司为了筹集资金,将抵押给丙银行的房屋卖给了张某并办理了过户登记。乙公司将该情形及时通知了丙银行。已知乙公司和丙银行之间未约定禁止转让抵押的房屋。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是否有义务向乙公司交付机床?并说明理由。
(2)乙公司不能清偿欠付丙银行的借款,抵押的房屋能否直接归丙银行所有?并说明理由。
(3)乙公司与丙银行之间的抵押权何时设立?并说明理由。
(4)丁公司能否以和甲公司约定了债权不得转让为由主张戊公司不能取得该债权?并说明理由。
(5)丁公司拒绝向戊公司付款,甲公司是否有权拒绝向丁公司交付机床?并说明理由。
(6)乙公司是否有权请求丁公司赔偿其另行购买机床多花费的10万元?并说明理由。
(7)乙公司将抵押房屋卖给张某的行为是否合法?丙银行的抵押权是否受影响?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