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中国居民企业甲公司为一家跨国公司,在A国设有一全资子公司,2023年部分相关业务如下:
(1)甲公司派遣中国籍雇员张某到境外子公司工作半年,张某取得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收入20万元,在境外A国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收入30万元、股息收入4万元;在我国共计预缴个人所得税11180元,在A国共计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0元。
(2)子公司派遣1名外籍基层技术人员到甲公司进行技术指导,该技术人员在中国境内无住所,2023年8月1日入境、12月18日离境,在境内期间甲公司每月向其发放工资4万元人民币、境外子公司向其发放工资2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张某综合所得可以扣除专项扣除3万元、专项附加扣除3.6万元;张某在境外缴纳税款取得合规完税凭证,不考虑常设机构因素)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张某2023年度境外所得的抵免限额。
(2)说明张某2023年度境外所得是否需要在我国补税,如需补缴,请计算应补缴的税额。
(3)计算外籍基层技术人员2023年12月在我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说明外籍基层技术人员能否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