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张某任国内某上市公司高级工程师。2023年取得的部分收入如下:
(1)1月取得任职公司支付的扣除“三险一金”之后的工资35000元,另取得加班费1500元、差旅费津贴2000元。
(2)该上市公司于2020年实行股票期权计划。2020年1月11日张某获得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15000股,授予价格为6元/股,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7.68元/股。公司规定的股票期权行权期限是2023年2月10日至9月10日。张某于2023年2月13日对5000股股票期权实施行权,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9.6元/股。
(3)5月份取得财政部发行国债的利息1500元,取得2022年某省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的利息2000元,取得国内乙上市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利息5000元。
(4)7月9日张某对剩余的股票期权全部实施行权,当日股票收盘价10.8元/股。
(其他相关资料:不考虑专项附加扣除及其他扣除)
(来学网)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1)计算1月份张某取得工资、加班费、津贴收入应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2)计算张某第一次股票期权行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计算张某第二次股票期权行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判断张某取得的利息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需要,请计算其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