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某化妆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高档化妆品以及普通护肤、护发品。该厂2024年1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从甲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进已税高档香水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50万元,税额19.5万元。将其中80%领用于生产A牌高档香水,将剩余的20%领用于生产普通洗发露。
(2)将自产的B牌高档香水免费供客户体验,同类高档香水不含税销售价格为70万元。
(3)销售高档口红与普通护手霜组成的套装礼盒,取得含税销售收入200万元,其中高档口红收入160万元,普通护手霜收入40万元。
(4)委托市区丙企业(一般纳税人)加工C牌高档香水,化妆品厂提供的原材料成本为1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加工费2万元,受托方无同类高档香水的销售价格。
(5)当月将委托加工收回的C牌高档香水全部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1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判断外购高档香水精的已纳消费税是否可以扣除;如果可以,计算可扣除的消费税。
(2)计算该化妆品厂业务(2)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该化妆品厂业务(3)应缴纳的消费税。
(4)计算业务(4)丙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5)计算该化妆品厂当月应自行申报缴纳的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