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2023年1月6日,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买卖合同,甲公司卖给乙公司10辆货车,总价200万元;货车分5批交货,每次交付2辆货车,要求甲公司2月1日前必须将第一批货车发运,但合同对交付地点未予明确。为担保乙公司付款,10辆货车抵押给甲公司,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
1月30日,甲公司将第一批货车交由丙运输公司承运,2月2日货车到达乙公司。2月3日,乙公司办理了货车过户登记,2月7日为甲公司办理了两辆车的抵押登记。
甲公司交付的第二批货车有严重质量问题,乙公司要求解除后面所有批次货车买卖合同。甲公司拒绝。经协商解决纠纷以后,甲公司交付了全部合格的货车。因乙公司尚有一半货款到期没有支付,5月10日,甲公司拟行使抵押权,才发现,早在2月4日,乙公司因资金周转,为向丁公司借款而将第一批交付的两辆货车抵押给了丁公司,并于当日办理了抵押登记。现其中一辆车因故障交由汽车修理公司维修,由于乙公司到期未支付维修费,被汽车修理公司扣留。甲公司、丁公司、汽车修理公司都主张就该货车优先受偿,
6月20日,甲公司因经营资金短缺,将厂房、库存产品、在产品等均抵押给A银行贷款1000万元,由于集合抵押涉及资产较多,7月10日方办好抵押登记。6月25日,甲公司由于欠B银行500万元贷款到期未能清偿,与B银行协商延期半年清偿,B银行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将厂房抵押给B银行,并于第二天办理了抵押登记。两家银行的借款到期,甲公司未能清偿,两家银行均要求行使抵押权。A银行行使抵押权时发现甲公司已经将部分库存产品以市价卖给了不知情的戊公司,戊公司支付了全部价款并取走了库存产品。A银行要求就戊公司取走的产品行使抵押权,被戊公司拒绝。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回答以下问题。
(1)乙公司何时取得第一批两辆车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2)乙公司是否有权要求解除后面所有批次货车的买卖合同?并说明理由。
(3)汽车修理公司是否有权扣留货车?并说明理由。
(4)甲公司、丁公司、汽车修理公司都主张就货车优先受偿,三者之间的清偿顺序如何?并说明理由。
(5)A银行和B银行在就厂房实现抵押权时顺序如何?并说明理由。
(6)A银行是否有权就戊公司取走的产品行使抵押权?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1月30日,乙公司取得第一批两辆车的所有权。根据规定,机动交通工具属于动产,交付导致所有权转移,登记只是对抗要件。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本题中,甲公司将第一批货车交由丙运输公司承运时,乙公司即取得货车的所有权。
(2)乙公司无权要求解除后面所有批次货车的买卖合同。根据规定,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之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之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本题中,各批次的货车并不存在配套使用的关系。
(3)汽车修理公司有权扣留货车。根据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本题中,由于乙公司没有支付货车修理费,修理公司有权留置合法占有的货车。
(4)甲公司、丁公司、汽车修理公司都主张就货车优先受偿,三者之间的清偿顺序为:汽车修理公司优先于甲公司,甲公司优先于丁公司。根据规定,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10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是留置权人除外。本题中,乙公司将货车抵押给甲公司是担保货款支付,并在交付之日起10日内办理了抵押登记,因此优先于丁公司;而汽车修理公司享有的是留置权,优先于甲公司。
(5)B银行的抵押权优先于A银行的抵押权。根据规定,同一物上并存数个抵押权的,登记在先的抵押权优先于登记在后的抵押权得到清偿。本题中,B银行的抵押权登记在先。
(6)A银行不能就戊公司取走的产品行使抵押权。根据规定,动产抵押即便已经登记,也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本题中,戊公司即属于这样的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