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某省民俗游乐园(以下简称“民俗园”)位于县城,经营项目包括游览、餐饮、商品销售,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4年1月发生如下业务:
(1)取得门票收入13.8万元,在园内梅花厅举办民俗表演取得收入6万元;园内游览电瓶车车票收入20万元;出售旅游纪念品取得收入14.69万元;园内餐厅提供餐饮服务取得收入45万元(其中包含餐厅销售自酿啤酒4吨的销售额4万元)。
(2)当月该民俗园订购经营用旅游纪念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金0.78万元;为餐厅购置食材调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金1.2万元;为员工过春节购买福利坚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金0.39万元。
(3)转让一旧车库,该车库为10年前自行规划、政府批准、委托建筑公司建造而成,建造成本30万元,取得转让收入50.4万元,该民俗园选择了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
(4)该民俗园当月从4S店(一般纳税人)购置一台中巴车,应急接送游客使用,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25万元、增值税3.25万元;另支付车辆装饰费,取得4S店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0.77万元、增值税0.1万元;支付保险费1万元,取得保险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万元、增值税0.06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上述收入均为含税收入)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顺序回答下列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该民俗园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2)计算该民俗园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3)计算该民俗园转让旧车库应纳增值税。
(4)计算该民俗园当月应纳增值税的合计数。
(5)计算该民俗园当月应纳的消费税。
(6)计算该民俗园当月应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7)计算该民俗园应纳车辆购置税。
正确答案:
(1)增值税销项税额=(13.8+6+20+45)/(1+6%)×6%+14.69/(1+13%)×13%=80×6%+13×13%=6.49(万元)。
(2)可抵扣进项税=0.78+1.2+3.25+0.1+0.06=5.39(万元)。
(3)转让旧车库应纳增值税=50.4/(1+5%)×5%=48×5%=2.4(万元)。
(4)当月应纳增值税=6.49-5.39+2.4=3.5(万元)。
(5)当月应纳的消费税=4×250/10000=0.1(万元)。
(6)该民俗园当月应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3.5+0.1)×(5%+3%+2%)=0.36(万元)。
(7)该民俗园应纳车辆购置税=25×10%=2.5(万元)。
答案解析:
(1)民俗园的门票收入、民俗表演收入、游览电瓶车车票收入均属于生活服务中的文化体育服务;餐饮服务属于生活服务中的餐饮服务;上述项目增值税税率为6%。销售旅游纪念品按照销售货物计算增值税,税率为13%;餐厅销售啤酒属于混合销售,适用主业餐饮服务的税率计征增值税。
(2)为员工过春节购买福利坚果不得抵扣进项税。订购旅游纪念品、购置食材调料、购买经营用车辆、装饰费、保险费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3)一般纳税人转让“营改增”前取得(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缴增值税。题干明确纳税人作出了简易计税方法的选择。自行规划、政府批准、委托建筑公司建造的车库不属于外购而属于自建,计算增值税时不能扣除建造成本。
(5)餐饮娱乐业自酿啤酒销售,适用甲类啤酒250元/吨的消费税税率,考生应该记忆这个税率。
(7)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不包括车辆装饰费、保险费等。由于题目给出的25万元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明的金额,是不含税的,所以计税时不需要价税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