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拦河闸工程最大过闸流量为520m3/s,工程施工采用一次拦断河床围堰导流,围堰断面和地基情况如图5-4所示。
(来学网)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依据水利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水安监[2012]57号),项目法人要求各参建单位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一岗双责”和强化岗位、职工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的“四项措施”落实到位。
事件2:上游围堰背水侧发生管涌,施工单位在管涌出口处采用反滤层压盖进行处理。反滤盖层材料包括:块石、大石子、小石子、粗砂等,如图5-4所示。但由于管涌处理不及时,围堰局部坍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事故发生后,项目法人根据水利部《关于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提升水利工程质量的实施意见》(水建管[2012]581号)规定的“四不放过”原则,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处理方案,对本工程事故及时进行了处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事故处理后不影响工程正常使用和工程寿命,处理事故延误工期22d。
【问题】
1.说明本工程施工围堰的建筑物级别。分别指出图5-4中①、②、③所代表的材料名称。
2.指出事件1中“一岗双责”和“四项措施”的具体内容。
3.根据《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水利部令第9号),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共分为哪几类?指出事件2的质量事故类别。
4.事件2中,围堰质量事故由项目法人组织进行处理,是否正确?说明“四不放过”原则的内容。
正确答案:
1.施工围堰建筑物级别:5级。
①为大石子、②为小石子、③为粗砂。
2.“一岗双责”是指对分管的业务工作负责;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四项措施”是指安全投入措施、安全管理措施、安全装备措施、教育培训措施。
3.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分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本工程质量事故为一般质量事故。
4.本工程质量事故由项目法人组织进行处理,正确。
“四不放过”原则的内容: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主要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答案解析:
1.本题考查的是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
本案例中,拦河闸工程最大过闸流量为520m3/s,工程等别为Ⅲ等。根据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表,可知,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一2017已无拦河水闸工程分等指标的规定,考生了解解题方法即可。施工围堰为保护主要建筑物。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一2017对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级别的规定,本工程施工围堰的建筑物级别为5级。
反滤层材料粒径沿渗流方向由小到大排列。在下游水流由下向上,粒径③<②<①,粗砂粒径最小,所以③为粗砂;大石子粒径最大,所以①为大石子,②为小石子。
2.本题考查的是项目法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根据水利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强化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一岗双责”和强化岗位、职工安全责任,逐级、逐岗、逐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个环节、岗位和人员。确保安全生产的四项措施落实到位。
“一岗双责”是指对分管的业务工作负责、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四项措施”是指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安全装备、教育培训等措施。
3.本题考查的是质量事故分类。
根据《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工程质量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检查、处理事故对工期的影响时间长短和对工程正常使用的影响,分类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
本案例中,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由此可以判断,属于一般质量事故。
4.本题考查的是质量事故处理职责划分及处理原则。
本小题需根据上一问的答案来确定,所以说上一问的答案非常关键。且事件2属于一般质量事故,所以应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处理是正确的。
“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主要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