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

1751. 位于市区的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行核算的2023年度会计利润为6800万元,2024年2月经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后,发现如下事项: (1)2月28日企业签订租赁合同将一处原值600万元的仓库对外出租,租期为当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本年不含税租金收入30万元,未计算缴纳房产税和印花税。 (2)12月与境内关联企业签订资产交换协议,以成本300万元、不含税售价400万元的中央空调换入等值设备一台(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会计上未作账务处理。 (3)成本费用中含实发工资4000万元。当年1月5日,中层以上员工对企业2年前授予的股票期权500万股实施行权(该股票期权等待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行权价每股6元,当日该企业股票收盘价每股10元;其中高管张某行权6万股。 (4)财务费用中含向非居民企业按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的利息费用300万元,该非居民企业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 (5)营业外支出中包含直接向希望小学的捐赠支出20万元。 (6)首次从事公共污水处理项目,当年取得收入200万元,相应的成本费用支出为12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2023年各月月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均无借方余额;当地房产原值减除比例为30%,买卖合同印花税税率为0.3%,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为1%;各扣除项目均已取得有效凭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业务(1)应缴纳的房产税和印花税。 (2)计算业务(2)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 (3)计算该企业调整后的会计利润。 (4)计算业务(3)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回答张某取得股票期权行权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税规则。 (6)计算业务(4)中该企业应扣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7)计算业务(5)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8)计算业务(6)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9)计算该企业2023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1752. 位于市区的甲航空运输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为B级。2024年2月的经营业务如下: (1)提供境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运费收入价税合计1090万元、提供国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运费收入400万元;此外,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200万元。 (2)已售票但客户逾期未消费取得的运输逾期票证含税收入109万元。 (3)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含税退票费20万元。 (4)开展湿租、干租业务,分别取得湿租业务含税收入218万元、干租业务含税收入565万元。 (5)将飞机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用于发布广告,一次性预收6个月含税租金78万元,尚未开具发票。 (6)与乙运输公司进行飞机舱位互换业务,换出飞机舱位确认的全部含税价款为100万元,换入飞机舱位确认的全部含税价款为80万元。 (7)为聘用的员工提供运输服务,同类服务的不含税市场价格为2万元。 (8)当月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合计53万元,其中包含:被列入异常凭证范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5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业务(1)的销项税额。 (2)说明业务(2)适用的增值税应税项目。 (3)计算业务(3)的销项税额。 (4)计算业务(4)的销项税额。 (5)计算业务(5)的销项税额。 (6)说明业务(6)适用的增值税应税项目,并计算增值税计税销售额。 (7)说明业务(7)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并说明理由。 (8)计算甲航空运输企业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9)计算甲航空运输企业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10)计算甲航空运输企业当期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