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某市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开发一栋写字楼,相关资料如下:
(1)购买土地使用权支付出让金6800万元,已取得省级财政部门监制的财政票据并按照规定缴纳了契税。
(2)开发过程中发生建筑安装工程费4280万元,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费980万元,开发间接费用260万元,2023年10月底全部完工。
(3)发生销售费用300万元,财务费用180万元,管理费用220万元;该房地产开发公司不能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
(4)该写字楼完工后即开盘销售,截至年末销售写字楼全部可售建筑面积的80%,取得含税销售收入18000万元,建造过程中全部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360万元。剩余写字楼全部用于抵偿工程款。
(其他相关资料: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4%,当地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10%,当地允许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地方教育附加)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
(1)说明该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理由。
(2)简要说明房地产开发成本包含的项目。
(3)计算准予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
(4)计算准予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
(5)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