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冶炼安全

706. D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为省属国有企业,有员工6500余人,年产钢440万吨。发生事故的为其所属炼钢厂。 炼钢厂2007年6月15日投入生产运行,员工620人,3座180t顶底复合转炉、1座LF精炼炉、1座RH真空精炼炉、2台板坯连铸机。主要生产工艺:铁水→转炉→精炼炉→连铸机。 转炉炉体高度8.285m,下部直径6.18m,上部直径3.774m。氧枪总长17.245m,直径245mm,进出水管直径140mm,有效行程15.1m,冷却水流量200m3/h,压力1.4MPa。 2010年4月1日8时10分左右,炼钢厂2号转炉在吹炼过程中发现氧枪结瘤卡枪,计划冶炼完成后进行处理。8时45分,出钢结束,进行溅渣护炉;8时50分左右,溅渣护炉结束,发现氧枪无法正常提起。调度室通知钳工对氧枪提升装置进行修理,11时左右,修理完毕,将氧枪提起,电焊工进行切割。 11时20分左右,摇炉工摇动转炉准备进行下炉冶炼,转炉内突然发生爆炸,产生巨大冲击波并引发火灾,将主控室全部损毁,造成现场4人死亡,28人受伤,其中2名轻微伤者已经出院,26名伤者(5人重伤)在医院住院治疗。 经初步调查,切割氧枪前摇炉工未将转炉摇转到位,导致氧枪冷却管内残留的冷却水(约0.3t)在氧枪切割放水时流入转炉炉底,将炉渣(3~4t)表层冷却形成积水;摇炉工未发现转炉内已经进水,直接转动转炉,导致水与底部热渣混合,瞬间汽化,体积急剧膨胀,无法释放,发生爆炸。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707. 2012年2月20日23时35分,某铸钢厂在浇注水轮机转轮下环过程中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3人死亡,1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224.0万元。 具体事故经过如下: 2月20日,铸造车间组织准备浇注,采用一座一吊两罐四口合浇的方法进行浇注,工艺要钢180t,两罐的工艺钢水量均为90吨,各用两个Φ100mm罐眼浇注。浇注温度为1575℃-1585℃,目标浇注温度为1575℃。6时34分开始冶炼,23时10分,两罐钢水运到浇注位置。 23时30分开始浇注,浇注及配套工艺现场人员共38人,其中动检车间3人,熔铸车间10人,运转车间5人,铸造车间12人,调度室2人,厂领导及客户方人员6人。 23时33分北侧吊罐浇注完毕起吊,23时35分在南侧座罐浇注即将结束时,型腔冒口钢水上涨,并瞬间发生爆炸,将里芯、压铁及废砂向上喷起,砂和压铁等向东侧落下,钢水向周围喷溅,爆炸物分布密集区域半径为40m左右,高度约36m以上,造成13人死亡,17人受伤。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 由于地坑渗水,导致砂床底部积水过多,当大量高温钢水短时间内注入砂型,砂床底部积水迅速汽化,蒸汽急剧膨胀,压力骤增,造成爆炸,将里芯、压铁及废砂向上喷起,是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本次事故的间接原因主要有:(1)该下环铸件造型期间为冬季结冰期,造型人员从表面进行目测检查,未能发现地坑渗水和砂床底部积水。(2)铸钢厂对新工艺、新产品等铸件产品生产危险因素辨识不足,未能及时制定和采取相关措施控制风险。(3)地坑施工及轨道铺设未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等。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708. A钢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66年,总占地面积8.32km2,在岗员工8917人。该公司主要产线装备:拥有2台360m2烧结机生产线,生产能力约866×104t/a;2×2座55孔6m焦炉,2座55孔4.3m焦炉,焦炭生产能力290×104t/a;1座1050m3高炉,1座2200m3高炉,1座3200m3高炉,炼铁生产能力618×104/a。 2018年2月3日,该公司按计划对7号高炉(2200m3)G037插板阀进行更换。4日21时左右,更换作业完毕进行检漏。5日0时30分左右,漏点处理完毕;2时40分左右,能源环保部告知炼铁厂高炉分厂,能源环保部所有检修项目已经完成,具备引送煤气条件。 2时56分许,能源环保部操作人员在操作7号高炉煤气出口总管G037插板阀进行送煤气作业时,发生煤气大量泄漏,造成泄漏阀门处2名操作工和距泄漏阀门3.7m处的7号高炉TRT中控室一楼的4名操作工,二、三楼的外包单位B公司7名维修工和A公司的3名员工及喷煤站2名员工等18人不同程度的中毒,其中8人死亡、1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 经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为操作人员在未确认7号高炉煤气出口总管G036蝶阀呈关闭状态且未通知区域人员撤离的情况下,违反《煤气安全管理标准》《岗位规程》规定,违规操作G037插板阀,导致大量煤气泄漏,且现场作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空气呼吸器进行作业和安全监护。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