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真模拟】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练习题及答案八
2020年02月20日 来源:来学网【例题:2017年单选】根据个人所得税法,某些特定人员,允许其每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在统一减除基本费用的基础上,再允许减除一定的附加减除费用,计算工资薪金所得。下列人员中,不属于上述特定人员的是()。
A.应聘在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中工作的外籍专家
B.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中工作的中方人员
C.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的个人
D.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属于允许扣除4800元的特定人员包括四类:
1)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2)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
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人员。
所以选择B项。
【例题:2015年单选】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在计算个体工商个人所得税时,可按年扣除业主的生计费用()元
A.3500
B.9600
C.42000
D.48000
【答案】C
【解析】
在计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时,个体工商户业主每月可扣除3500元的生计费用。所以每年扣除42000元。
【例题:2016年单选】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下列情形中,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个人股权转让收入的有()。
A.转让方拒不提供股权转让收入的有关资料
B.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等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
C.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
D.将股权低价转让给自己的妹妹
E.转让方无法提供股权转让收入的有关资料
【答案】AE
【解析】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
为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转让方无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权转让收入的有关资料。
其他应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
【例题:2013年多选】关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说法,正确的有()。
A.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其每月的工资、薪金收入额允许减除4800元的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B.个体工商户业主每月可扣除3000元的生计费用
C.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每月可扣除4000元的生计费用
D.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每月可扣除5000元的生计费用
E.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答案】AE
【解析】个体工商户业主每月可扣除3500元的生计费;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每月可扣除3500元的生计费;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每月可扣除3500元的生计费。
【例题:2016年单选】某个体工商户从事餐饮业务,其业主将自己名下的一辆汽车用于送餐服务,导致该辆汽车费用难以分清生产经营与家庭用途,2015年该辆汽车共发生相关费用95000元,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准予税前扣除的费用是()元。
A.38000
B.42000
C.47500
D.57000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对于个体工商户业主每月可扣除3500元的生计费用,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例题:多选】下列所得中适用20%的比例税率的是()。
A.工资薪金所得
B.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C.稿酬所得
D.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E.中奖所得
【答案】BCE
【解析】AD选项适用超额累进税率。
【例题:2016年单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应当源泉扣缴所得税,但扣缴义务人未依法缴扣,纳税人也未依法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从该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其他收入项目的支付人应付的款项中,追缴该纳税人的应纳税法,这种行为属于企业所得税源泉扣除的()。
A.法定扣缴
B.特定扣缴
C.指定扣缴
D.商定扣缴
【答案】B
【解析】特定扣缴是规定应当依法扣缴所得税,但扣缴义务人未依法缴扣,纳税人也未依法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从该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其他收入项目的支付人应付的款项中,追缴该纳税人的应纳税额。
【例题:2017年单选】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某城市商业银行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比例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该规定比例为()。
A.2︰1
B.3︰1
C.4︰1
D.5︰1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特别纳税调整。企业从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比例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能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通常金融企业是5:1,其他企业是2:1。商业银行属于金融企业,所以本题选择D项。
【例题:2014年单选】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该调整的追溯期为()。
A.3年
B.5年
C.10年
D.无限期
【答案】C
【解析】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安排的,税务机关有权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10年内,进行纳税调整。
【例题:2011年单选】决定企业之间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权限集中在()。
A.财政部
B.国家税务总局
C.国务院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征收管理。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例题:2013年案例】某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总公司设在北京。在上海和南京分别设有一个分公司,2013年6月共实现应纳税所得额2000万元,假设企业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率为25%。另外,上海分公司2012年度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分别为40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南京分公司2012年度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分别为1600万元、300万元、2000万元。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的权重依次为0.35、0.35和0.30。2013年7月,该企业按规定在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之间计算分摊税款就地预缴。
1.该企业2013年6月的应纳企业所得税额为()万元。
A.300
B.400
C.500
D.600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2000×25%=500万元
问题2.总公司在北京就地分摊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为()万元。
A.50
B.150
C.200
D.250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500×50%=250万元
3.上海分公司就地分摊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为()万元。
A.54.375
B.75.000
C.87.500
D.125.000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分支机构分摊比例=0.35×(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工资总额/各分支机构工资总额之和)+0.30×(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
上海分公司分摊比例=0.35×[400÷(400+1600)]+0.35×[100÷(100+300)]+0.30×[500÷(500+2000)]=0.07+0.0875+0.06=0.2175
上海分公司应预缴企业所得税=250×21.75%×=54.375(万元)
4.南京分公司就地分摊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为()万元。
A.125.000
B.162.500
C.175.000
D.195.625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南京分公司分摊比例=0.35×[1600÷(400+1600)]+0.35×[300÷(100+300)]+0.30×[2000÷(500+2000)]=0.28+0.2625+0.24=0.7825
南京分公司应预缴企业所得税=250×78.25%=195.625(万元)
5.关于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A.总机构和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B.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企业汇算清缴应缴应退税款
C.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总机构和二级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分别核定
D.总机构应将本期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50%部分,在每月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就地申报预缴
【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二级分支机构应当就地分摊企业汇算清缴应缴应退税款。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总机构预缴50%,另外的50%按照二级分支机构应分摊的比例在二级分支机构之间进行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