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背景】
某沿海住宅工程,建筑面积26700m^2,地下2层,地上24层,层高均为3m。混凝土框架结构。
事件一:基坑施工前,项目部编制了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了安全验算,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组织实施。
事件二:基坑开挖过程中,出现了渗水现象,项目部及时采取了坑底设沟排水和引流修补措施,效果不佳。
事件三:基坑开挖过程中,支撑式支护结构发生了墙背土体沉陷,项目部及时采取了增设坑内降水设备降低地下水的措施,但实施效果不好,监理单位要求增加处理措施。
问题:
1.事件一中,有何不妥?说明理由。写出基坑支护破坏的主要形式。
2.事件二中,项目部还可采取哪些常见的及时处理措施?
3.事件三中,项目部还可增加的常见处理措施有哪些?
4.基坑周围管线保护应急措施一般包括哪些?
正确答案:
1.不妥: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即组织实施。
理由:开挖深度超过5m,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论证。基坑支护破坏的主要形式:
(1)由支护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不足引起的破坏。
(2)由支护埋置深度不足,导致基坑隆起引起的破坏。
(3)由止水帷幕处理不好,导致管涌、流砂等引起的破坏。
(4)由人工降水处理不好引起的破坏。
2.项目部还可采取常见的及时处理措施有:密实混凝土封堵;压密注浆;高压喷射注浆。
3.项目部还可增加的常见处理措施有:
(1)进行坑底加固;
(2)垫层随挖随浇;
(3)加厚垫层或采用配筋垫层;
(4)设置坑底支撑。
4.基坑周围管线保护应急措施一般包括:
(1)打设封闭桩或开挖隔离沟;
(2)管线架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