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背景资料:
某高速公路施工合同段全长18km,合同段包含大桥3座,涵洞及通道12个,路堤填筑均为土方,路面基层为水泥稳定碎石基层,面层为沥青混凝土。
施工单位进场后,项目部精心组织施工,认真履行合同。完工后施工单位提出了交工验收要求。
事件一:经过监理核实,施工单位已完成如下工作:
(1)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完成。
(2)施工单位按交通运输部制定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JTGF80/1—2017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3)质量监督机构按交通运输部规定的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必要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检测任务),并出具检测意见。
(4)竣工文件已按交通运输部规定的内容编制完成。监理认为交工验收条件还不具备。
事件二:经整改完善相关资料后,公路工程各合同段符合交工验收条件后,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由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出申请进行交工验收。
问题:
1.针对事件一,补充交工验收缺少的条件。
2.改正事件二中的不妥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