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背景:
某开发公司投资兴建住宅楼工程,建筑面积12000m^2,框架结构。经公开招投标,甲施工单位中标。双方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合同工期10个月。分包单位为开发公司指定。
甲施工单位将内部测算的部分费用发至项目经理部,其中人工费320万元,材料费1200万元,机械使用费170万元,施工措施费110万元,企业管理费82万元,规费94万元和税金69万元。
由于开发公司原因,导致C工作停工8d,专业分包单位当即就停工造成的损失向甲施工单位递交索赔报告,索赔误工损失8万元和工期损失8d。甲施工单位认为该停工的责任是开发公司造成的,专业分包单位应该直接向开发公司提出索赔,拒收专业分包单位的索赔报告。
开发公司指定分包的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存在大量安全隐患,开发公司责令甲施工单位加强管理并提出了整改意见。甲施工单位认为指定分包的安全管理属于专业分包单位责任,非总包单位的责任范围。
问题:
1.项目的直接成本是多少万元?
2.甲施工单位处理专业分包单位索赔的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专业分包可以获得索赔金额和天数各是多少?
3.甲施工单位认为指定分包的安全管理非总包单位责任是否正确?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