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某综合商业体工程,由酒店、办公、商业、架空连廊、地下车库等组成,主楼建筑高度160m,标准层高3.20m。脚手架专业分包单位负责编制主楼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该方案包括编制依据、施工工艺、安全保障措施、验收要求、计算书及相关图纸等内容。
2022年5月8日,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参与方案论证的5名专家从工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抽取,且符合专业要求。
经论证,专家组对此方案做出“不通过”结论。专家论证意见如下:
(1)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内容不齐全。
(2)编制依据中未写明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检查评定标准。
(3)架体结构构造尺寸不符合标准规范:
①架体水平悬挑长度2.50m。
②架体高度6倍层高。
③架体悬臂高度7m。
(4)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中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不足。
(5)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审查程序不符合要求。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指出此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应补充的内容。
2.指出专家论证意见中第(3)条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架体构造尺寸。
3.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建质规〔2022〕2号),如按原方案施工,哪种情形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并列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情形。
4.说明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正确的审核、审查程序。
正确答案:
1.该专项方案需要补充的内容:工程概况;施工计划;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应急处置措施。
2.专家论证意见中第(3)条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架体构造尺寸:架体水平悬挑长度不得大于2m,架体的高度不得大于5倍的层高,架体悬臂高度不得大于架体高度的2/5,且不得大于6m。
3.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是:架体悬臂高度为7m。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其他两项判定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形: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防倾覆、防坠落或同步升降装置不符合设计要求、失效、被人为拆除破坏。
4.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正确的审核、审查程序:
(1)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