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背景资料:
某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经过招标,建设单位选定A公司为中标单位。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A公司将设备安装、配套工程和桩基工程的施工分别分包给B、C和D三家专业公司,业主负责采购设备。
该工程在施工招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述事件:
事件1:施工招标过程中共有6家公司竞标。其中F公司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半小时送达;G公司的投标文件的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事件2:桩基工程施工完毕,已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作了检测验收。监理工程师对其中5号桩的混凝土质量有怀疑,建议建设单位采用钻孔取样方法进一步检验。D公司不配合,总监理工程师要求A公司给予配合,A公司以桩基为D公司施工为由拒绝。
事件3:5号桩钻孔取样检验合格,A公司要求该监理公司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赔偿其窝工损失,并顺延所影响的工期。
事件4:建设单位采购的配套工程设备提前进场,A公司派人参加开箱清点,并向监理机构提交因此增加的保管费支付申请。
事件5:C公司在配套工程设备安装过程中发现附属工程设备部分配件丢失;要求建设单位重新采购供货并承担费用。
问题:
1.事件1中,招标人对F、G这两家公司的投标文件应当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2.事件2中,A公司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3.事件3中,A公司的要求合理吗?应当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4.事件4中,监理机构是否签认A公司的支付申请?说明理由。
5.事件5中,C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应当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1.事件1中,对F、G两家公司投标文件拒收。
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2.事件2中,A公司的做法不妥。
理由:《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52号)规定,总承包单位对其承包的工程质量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
3.事件3中,A公司的要求不合理。应当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
理由:监理公司与A公司没有合同关系。监理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管理施工合同,即使是监理公司造成A公司损失,也应当向建设单位索赔。建设单位必要时,可以按监理合同向监理公司提出索赔。
4.监理机构应予签认。
理由: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设备提前进场,导致保管费用增加,属发包人责任,由建设单位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5.C公司的要求不合理。
理由:C公司不应直接向建设单位提出采购要求,而应由总承包A公司提出。建设单位供应的配套工程设备经清点移交A公司保管,故配件丢失责任在承包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