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A公司为B公司的母公司,2×23年至2×25年,A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经股东大会批准,A公司在2×23年1月1日实施一项股权激励计划,其主要内容为:A公司向其子公司B公司100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万份现金股票增值权,行权条件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B公司2×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较前1年增长7%;截至2×24年12月31日2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增长率为8%;截至2×25年12月31日3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增长率为9%。
从达到上述业绩条件的当年末起,每持有1份现金股票增值权可以从A公司获得相当于行权当日A公司股票每股市场价格的现金,行权期为3年。2×23年1月1日每份现金股票增值权的公允价值为10元。
(2)B公司2×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较前1年增长6%,本年度有2名管理人员离职。该年末,A公司预计B公司截至2×24年12月31日2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增长率将达到8%,预计未来1年将有3名管理人员离职。
2×23年12月31日每份现金股票增值权的公允价值为12元。
(3)2×24年度,B公司有5名管理人员离职,实现的净利润较前1年增长8%,该年末A公司预计B公司截至2×25年12月31日3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增长率将达到10%,预计未来1年将有9名管理人员离职。
2×24年12月31日每份现金股票增值权的公允价值仍为12元。
(4)2×25年10月20日,A公司经股东大会批准取消原授予B公司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计划,同时以现金补偿原授予现金股票增值权且尚未离职的B公司管理人员1100万元。2×25年初至取消股权激励计划前,B公司有1名管理人员离职。2×25年10月20日每份现金股票增值权公允价值为11元。
(5)假定不考虑税费和其他因素。
要求:
(1)分别判断A公司和B公司对该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方法,同时编制2×23年末A公司和B公司有关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的相关会计分录,并编制A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与该业务相关的抵销分录;说明该业务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会计处理。
(2)编制2×24年末A公司和B公司有关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的相关会计分录,同时编制A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与该业务相关的抵销分录;说明该业务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会计处理。
(3)编制2×25年10月20日A公司和B公司有关取消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会计分录,同时编制A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与该业务相关的抵销分录;说明该业务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