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某施工企业与发包方于2019年3月1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2020年8月6日竣工验收合格,并于2020年9月5日交付使用,但是发包方拖欠施工企业工程价款300万,那么施工企业最迟在()前可以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 A.
    (来学网)2021年2月5日
  • B.
    (来学网)2021年3月4日
  • C.
    (来学网)2022年2月5日
  • D.
    (来学网)2022年3月4日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最长不得超过18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本题中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是工程交付之日,即2020年9月5日,在此基础上加上18个月。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