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施工企业甲与砖厂乙签订了透水砖的采购合同,数量10万块,总价款5万元。后来,砖厂乙因故将3万元的债权转让给砖厂丙,并通知了施工企业甲。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施工企业甲对砖厂乙3万元债权的抗辩权应向()主张。
  • A.
    (来学网)砖厂乙
  • B.
    (来学网)砖厂丙
  • C.
    (来学网)砖厂乙或砖厂丙均可
  • D.
    (来学网)砖厂乙或砖厂丙均不可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撤销和终止。债权人转让权利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转让行为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但债权人债权的转让无需得到债务人的同意。当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的通知后,权利转让即行生效,原债权人被新的债权人替代,或者新债权人的加入使原债权人不再完全享有原债权。所以B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