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甲、乙、丙、丁共同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丙持有A公司20%的股权。丙拟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丙拟提出的下列理由中,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有()。
  • A.
    (来学网)公司董事长严重侵害其股东知情权
  • B.
    (来学网)公司管理层严重侵害其利润分配请求权
  • C.
    (来学网)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
  • D.
    (来学网)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