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张某、王某、李某、赵某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5%、15%、36%和44%。甲公司章程对股东会召开及表决事项无特别规定。下列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
    (来学网)首次股东会会议由赵某召集和主持
  • B.
    (来学网)张某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 C.
    (来学网)张某、王某和李某行使表决权赞成即可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 D.
    (来学网)王某和李某行使表决权赞成即可通过解散公司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