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人除名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来学网)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应当自除名决议作出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B.
    (来学网)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后提出异议的,除名决议不生效
  • C.
    (来学网)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 D.
    (来学网)发生合伙协议约定事由的自动除名,无须经其他合伙人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