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度财务报告于2024年4月10日批准对外报出,A公司2023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从2024年开始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2024年2月10日,A公司2023年9月5日销售给B公司的一批商品因质量问题而被退货。该批商品的售价为2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60万元,成本为1600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B公司货款尚未支付。经核实A公司已同意退货,所退商品已入库。假定2023年年末A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已计提坏账准备100万元,A公司2023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24年4月20日完成。上述调整事项使A公司2023年净利润减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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