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某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26800m^2,地下二层,地上七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和《建设工程管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建设单位分别与中标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核和建设单位同意,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深基坑工程分包给了具有相应资质的某分包单位,深基坑工程开工后,分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写了深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审核、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批。
[问题]
分别列出事件一中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程序的不妥之处,并写出正确做法。
正确答案:
不妥之处一: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审核。
正确做法: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部门组织审核。
不妥之处二:缺少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
正确做法: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
不妥之处三:缺少专家论证。
正确做法:深基坑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