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背景资料】
某住宅工程,建筑面积21600m2,基坑开挖深度6.5m,地下2层,地上12层,筏板基础,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工程场地狭小,基坑上口北侧4m处有1栋六层砖混结构住宅楼,东侧2m处有一条埋深2m的热力管线。
工程由某总承包单位施工,基坑支护由专业分包单位承担。基坑支护施工前,专业分包单位编制了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报总承包单位备案并直接上报监理单位审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通过。随后分包单位组织了3名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及参建各方相关人员召开论证会,形成论证意见:“方案采用土钉喷护体系基本可行,需完善基坑监测方案…修改完善后通过”。分包单位按论证意见进行修改后拟按此方案实施,但被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以不符合相关规定为由要求整改。
主体结构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安全主管部门进行施工升降机安全专项检查,对该项目升降机的限位装置、防护设施、安装、验收与使用等保证项目进行了全数检查,均符合要求。
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在3层进行了样板间施工,并对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合格;工程交付使用前对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时,施工单位以样板间已检测合格为由将抽检房间数量减半,共抽检7间,经检测甲醛浓度超标;施工单位查找原因并采取措施后对原检测的7间房间再次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合格,施工单位认为达标。监理单位提出不同意见,要求调整抽检的房间并增加抽检房间数量。
【问题】
1.根据本工程周边环境现状,基坑工程周边环境必须监测哪些内容?
2.本项目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到专家论证的过程有何不妥?并说明正确做法。
3.施工升降机检查和评定的保证项目除背景资料中列出的项目外还有哪些?
4.施工单位对室内环境污染物抽检房间数量减半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请说明再次检测时对抽检房间的要求和数量。
正确答案:
1.根据本工程周边环境现状,基坑工程周边环境必须监测的内容:(1)坑外地形变形监测;(2)邻近住宅楼沉降监测;(3)邻近住宅楼倾斜(垂直度/位移/开裂)监测;(4)地下热力管线沉降监测;(5)管线位移(开裂)监测。
2.本项目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到专家论证的过程的不妥之处与正确做法:
(1)不妥之处一:基坑支护专项方案由专业分包单位上报监理单位审查;
正确做法:实施施工总承包的项目,专项施工方案由总承包单位上报监理单位审查。
(2)不妥之处二:监理单位对专业分包单位直接上报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正确做法:监理单位对专业分包单位直接上报的专项施工方案不予接收。
(3)不妥之处三:专业分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正确做法:专家论证会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
(4)不妥之处四:3名专家进行方案论证;
正确做法: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3.施工升降机检查和评定的保证项目除背景资料中列出的项目外还有:安全装置(设施)、附墙架(杆件/装置)、钢丝绳、对重、滑轮、拆除。
4.施工单位对室内环境污染物抽检房间数量减半的理由成立;
理由:根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规定,如果样板间检测结果合格,在工程竣工验收时抽检数量减半,但不得少于3间。
再次检测时对抽检房间的要求:应包含同类型房间和原不合格房间;
再次检测时抽检房间的数量:增加1倍(或“加倍”或“14间”都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