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确定某承包商中标。甲乙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包括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工程量和投标综合单价见表。
(来学网)
工程合同工期12个月,措施费84万元,其他项目费100万元,规费费率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其他项目费之和的4%,增值税率为9%(所有取费基数均不含税)。有关工程付款的条款如下:
(1)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的20%,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一次支付,措施费在前6个月的工程进度款中均匀支付。
(2)工程进度款每3个月结算一次。
(3)在各次工程款中按5%的比例扣留工程质量保修金。施工期间第4~6月分项工程结算价格综合调整系数为1.1。
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进度计划,如图所示(各分项工程各月计划进度和实际进度均为匀速进展)。

第6个月末检查工程进度时,B工作完成计划进度的1/2,C工作刚好完成,D工作完成计划进度的1/3。
【问题】
1.计算各分项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每月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把计算结果填入分部分项工程费表中。并列式计算工程预付款。
2.根据第6个月末检查结果,在施工进度计划图上绘制前锋线,并分析第6个月末B、C、D三项工作的进度偏差。如果后6个月按原计划进行,分析说明B、D工作对工期的影响。
3.若承包方决定在第6个月后调整进度计划以确保实现合同工期,应如何调整(有关分项工程可压缩的工期和相应增加的费用见表)?说明理由。

4.按实际进度情况结算,第4~6月应签发工程款为多少万元(假设期间无其他项目费发生,A工作按批准进度计划完成)?(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
正确答案:
1.填写分部分项工程费表,见表。

工程合同价=(2769.5+84+100)×(1+4%)×(1+9%)=3348.11万元。
工程预付款=3348.11×20%=669.62万元。
2.施工进度前锋线如图所示。
B工作的进度拖后1个月,C工作的进度正常,D工作的进度拖后2个月。
如果后6个月按原计划进行,B工作对工期没有影响,D工作对工期的影响是拖后2个月,使总工期拖后2个月。

3.为确保实现合同工期,应压缩F工作2个月。
理由:施工进度计划的关键线路为A→D→F,只有压缩关键工作A、D、F,才可以起到压缩工期的效果,在第6个月后,只有D和F工作可以压缩,按照网络优化选择赶工费最低的关键工作进行压缩赶工原则,F工作的每月赶工费最低,可压缩F工作2个月,压缩E工作1个月,满足合同工期要求。
4.第4~6月签发工程款=[3/4×(720×1/2+337.52+480×1/3)×1.1+84/6×3]×(1+4%)×(1+9%)×(1-5%)=807.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