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2019年8月16日7时,甲建设有限公司组织人员进行A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TJ-4标段会展中心站土建工程施工。施工现场使用一台XGC55汽车起重机(整机质量46.12t;单件最大起重量28.6t;起重机尾部配重16t)要将另一台Z8FKT-Z小型汽车起重机(装备质量15.4t)吊入基坑之中。8时,吊装前的准备工作就绪,在司索信号员张某的指挥下,汽车起重机司机赵某开始了吊装作业。赵某先是吊起与汽车起重机同在基坑一侧边缘的小型汽车起重机,然后操纵吊臂旋转90%,将吊起的小型汽车起重机移至基坑上方,接下来,赵某按照作业指挥张某的工作指令,向坑底落钩。就在小型汽车起重机落入基坑约6m的位置时,汽车起重机突然发生90°侧翻,一侧轮胎着地倾覆于基坑边缘,小型汽车起重机坠落至基坑底部,起重机吊臂横置于基坑之上,吊臂前端直接砸中对向基坑旁一台自卸吊车上一名正在卸料的作业人员的头部,致其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第-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制定了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在恢复生产秩序的同时,事故现场周边的交通秩序也迅速得到恢复。
经查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汽车起重机司机赵某在操纵起重机作业时,起重机电脑已经显示临近超载极限,仍继续进行趴臂(吊臂前倾)操作,导致汽车起重机过载发生倾覆事故。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指出本次事故类型,并根据事故背景简述该作业过程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
2.指出本次吊装作业是否构成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说明理由。
3.简述汽车起重机在作业前应当对起重机检查的内容。
4.简述甲建设有限公司在建筑起重机械使用过程应当履行的安全职责。
正确答案:
1.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本次事故属于起重伤害。该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事故类别有起重伤害、高处坠落、坍塌、车辆伤害、物体打击、其他伤害。
2.本次吊装作业不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中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但本次吊装小型汽车起重机装备质量15.4t,在单件起吊重量上符合要求,但使用的大型汽车起重机并不是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
3.汽车起重机在作业前应对起重机检查的内容:
(1)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应齐全。
(2)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应添加充足。
(3)钢丝绳及连接部位应符合规定。
(4)液压系统压力应正常。
(5)轮胎气压及各连接件应无松动。
(6)开动油泵前先使发动机低速运转一段时间。调节支腿,务必按规定顺序打好完全伸出的支腿,使起重机呈水平状态,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
4.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应当履行如下安全职责:
(1)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在建筑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4)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
(5)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6)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