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1990年1月24日6时44分,安徽省池州行署东至县所属大渡口区杨桥乡杨套村集体经营的某客渡船,与南京长江油运公司所属某油轮,在安庆港区长江航道上相撞,造成80人死亡,32人失踪的特大水上交通事故。
1月24日,安徽省池州行署东至县所属大渡口区杨桥乡杨套村集体经营的某客渡船,载客150人(含船员4人),从杨套渡口开往安庆西门渡口。5时30分从杨套渡口起航,沿安庆水道上段,距南岸横约50m下行,6时航行过上高后有雾,往北横渡过江。6时14分,突遇浓雾,在雾中迷航,将机器挡在长江主航道上处于顺水漂流状态。南京长江油运公司所属某油轮,装70号汽油2200t,由安庆至黄石,6时14分驶离安庆石化总厂5码头,上水行驶,车速双进1,驶平锚界浮。6时28分驶平右岸下电缆标,航向270°,用车双进3。6时37分,驶向安庆港1号江浮前,航向275度让开抛锚驳,过1号江浮后有雾,曾用车双进1让一汽渡,6时40分驶至1和2号江浮中间。船向还原。6时41分驶至2号江浮,航向270°,6时42分车速双进2、双进3,6时43分车速双进1停,6时44分车速双倒3,6时44.5分停。6时41至44分,车速变换多次。6时44分许,油轮在安庆港区与迷航漂流的客渡轮约在距安庆塔起,方位254.5°,距离2525m的长江航道上相撞,某客渡轮向左倾覆,左侧进水后沉没,造成死亡80人,失踪32人。
事故原因分析:
(1)客观原因1月24日,从早6时开始,事故发生区域江面生成局部浓雾,能见度极差,影响两船目测瞭望,互相不能及时发现,给及时采取有效的避碰措施造成极大的困难。
(2)主观原因客渡船:①该船额定载客100人,实际载客150人,严重超载,客货安排不当,挡住了驾驶员视线。②横渡过江中第一次遇雾,没有按规定采取靠岸停航的安全措施,而是继续冒险横渡。③横渡过江中由无驾驶执照的人驾驶船舶,持驾驶执照的人却在售票和进行瞭望。是人为的违章驾驶。④该船在额定载客人数时的性能虽符合要求,但是主尺度与图纸不符,没有载重线和吃水尺度标记,锚键长度也不符合规定要求,在出事水域无法使用。⑤浓雾中迷失方向,空档漂流,未能及时采取有效的避碰措施。油轮:①在能见度不良的条件下,未按规定进行连续雷达观测。因而未能发现客渡船。船长的雷达调试技术不熟练。②在能见度不良的条件下,港区内未采取安全航速,特别是接近2号江浮时,雾渐浓,不应使用前进3的航速。③未能采取有效的紧急避碰措施。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1.如何对此次事故的责任进行划分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2.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