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2012年4月26日10时30分左右,G省T市X煤矿发生逶水事故,当班下井23人作业,其中12人安全升井。造成11人死亡。
直接原因:该矿井田内及周边存在采空区并有大量积水,擅自开采隔水煤柱,在有透水预兆的情况下,违章指挥、冒险进行开采出煤,放炮引发采空区积水涌出导致透水事故发生。
间接原因:(1)拒不执行监管指令,非法组织生产。2011年7月下旬起,以维修巷道名义非法组织生产:2012年4月16日,被相关部门责令“立即停止与矿井建设无关巷道的施工并进行密闭"的情况下,仍继续在与建设无关的南平巷区域非法组织生产至事故发生。
(2)防治水工作不落实。未成立防治水机构和配备探放水工作人员,无专用探放水设备,也未制定防治水专项设计和措施。
(3)安全管理混乱。一是将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风井发包给无资质的个人,以包代管,非法组织生产;二是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无证上岗。
(4)未按批准的设计组织施工。一是矿井未按批复的开采方案设计和安全专篇组织施工,擅自改变开拓布置;二是安全工程严重滞后于主体工程,未安装安全监测监控、通信等系统。
问题:
1.煤矿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2.井下透水一般征兆。
3.防治水工作总体要求有哪些?
4.防治老窑积水要解决好哪几个方面的问题?
5.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哪些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