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某教学楼工程,位于市区居民小区旁,地下1层,地上4层,总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主体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C30,其内有一阶梯教室,最大跨度16m,室内结构净高4.5m-10.8m。
事件一:施工单位编制了混凝土模板支撑架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架体搭设完成后,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监理工程师进行了验收。
事件二:某日上午22:30,市城管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工地内有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严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城管执法人员经调查取证后了解到,噪声源为地下室基础底板混凝土浇筑施工,在施工现场围墙处测得噪声为68.5dB,施工单位办理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在附近居民区进行了公告。
事件三:某日上午,施工单位在阶梯教室内拆除模板作业时,因工人操作不当导致模板支撑架坍塌,造成3人死亡、2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580万元。后经调查,拆模工人是当天临时进场,没有参加班前教育培训活动,直接进入现场进行拆除模板作业,没有戴安全带,有的工人穿皮鞋工作。
事件四:在主体结构实体检验时,首层有两根柱子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8。
问题:
1.指出事件一中的错误做法,说明理由。
2.事件二中,基础底板混凝土浇筑行为是否违法?说明理由。
3.事件三中,判断该起安全事故等级,并说明理由,在该起生产安全事故中,针对进场拆模工人,施工单位项目部有哪些安全责任未落实?
4.事件四中,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8的柱子按照规范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1.(1)错误一:施工单位编制了混凝土模板支撑架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错误。
理由:本工程架体搭设高度超过了8m,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2)错误二:架体搭设完成后,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监理工程师进行了验收。
理由:危大工程验收人员包括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有关勘察、设计和监测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2.违法。理由:夜间施工(一般指当日22时至次日6时)期间的噪声排放应不超过55dB。
3.较大安全事故。理由:事故造成3人死亡。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进场前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作业前未进安全技术交底;作业时应检查工具、设备、现场环境等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是否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拆模作业时必须设警戒区,并指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4.当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处理:
(1)经返工、返修或更换构件、部件的,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达到设问别人的,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金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并确认仍可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固处理能够满足结构可靠性要求的,可根据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