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甲公司的开户银行为P银行,2016年4月1日,甲公司委派员工张某携带一张公司签发的出票日期为2016年4月1日,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均空白的转账支票赴乙公司洽谈业务,为支付货款,张某在支票上填写金额15万元后交付乙公司。当日,为偿还所欠丙公司劳务费,乙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在背书栏内记载了“不得转让”,未记载背书日期。丙公司持票到P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支付。丙公司拟行使追索权以实现票据权利。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别回答下列小题。
- 关于丙公司提示付款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 (来学网)丙公司提示付款期限为2016年4月2日起10日
C. (来学网)丙公司提示付款期限2016年4月1日起10日
- 关于丙公司行使票据追索权的下列表述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 (来学网)丙公司应按照先乙公司后甲公司的程序行使追索权
B. (来学网)丙公司只能对乙公司或甲公司其中之一行使追索权
D. (来学网)丙公司可以同时对甲公司和乙公司行使追索权
- 关于乙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行为效力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 (来学网)丙公司再背书转让该支票,乙公司对丙公司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D. (来学网)未记载背书日期,视为在支票到期日前背书
- 关于甲公司签发支票行为的效力及票据当事人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 (来学网)因出票时未记载收款人名称,支票无效
C. (来学网)因出票时未记载付款的金额,支票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