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某企业在2004年3月20日以其机器设备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100万元。银行审查评估后,向该企业发放贷款100万元,期限6个月,利率6%。合同规定采用利随本清的计息方法。
- 为了降低贷款风险,银行需对企业所提供的抵押品进行财务分析。在分析中,银行应注意重点分析该批机器设备的( )。
- 如果该企业于2004年9月20日到期归还贷款,银行应计收利息为( )。
- 如果该企业于2004年9月20日归还该笔贷款,若逾期利率按每日万分之四计算,则银行应计收的全部利息为( )。
- 如果该企业在2005年3月20日,仍没有归还本息,也没有申请展期,根据银行调查分析表明,该企业产品严重。积压,大部分已失去使用价值,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已无偿债能力,为了避免贷款遭受更大损失,银行应与企业协商将抵押品( )收回贷款。
- 根据我国《贷款通则》对商业银行贷款种类的划分标准,银行对企业发放的这笔贷款属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