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某施工单位通过投标承接了由某市政府投资的造纸厂机电安装工程的施工。工程开工一个月后,厂区管道工程施工进行到70%时,施工单位发现该厂址地下有一座汉朝古墓,并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报告,经考古专家鉴定为国家保护文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该管道工程施工必须停止。建设单位向该市领导及有关部门申报,经过论证、协商,决定重新设计再施工。该施工单位已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因此决定向建设单位索赔。
问题:
1.该项施工索赔能否成立,为什么?
2.该施工单位的上述索赔应按什么程序进行?
正确答案:
1.该项索赔能够成立。因为在施工中遇到地下文物而停止施工是因为建设单位在设计选址上的失误施工单位应该得到赔偿。
2.施工单位的索赔程序是
(1)该施工单位用书面形式向监理单位提出索赔意向通知。
(2)该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索赔文件文件中应说明该工程的开工时间、工程进度、施工人力投入情况、施工机械设备投入情以及与该工程有关的费用投入情况,工程改建的具体原因,该工程的施工承包合同。
(3)该施工单位在向监理单位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的28d内向监理单位提交索赔文件。
(4)索赔文件提交后请求和催促建设单位在28d内给予答复。
(5)与监理单位进行充分协商就索赔事宜达成一致。
(6)如果经过努力无法就索赔事宜达成—致意见则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可根据合同约定选择采用仲裁或者诉讼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