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某施工单位承担—商住大厦,合同规定,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计价,计算该工程相关费用的条件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1770万元,措施项目清单计价51.34万元,其他项目清单计价100万元;规费80万元,税金68.25万元。
问题:
1.完成该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所需费用包括哪些?
2.在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什么办法确定?
3.在本案例中的分部分项工程中,综合单价应是多少万元?并说明什么是综合单价。
正确答案:
1.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包括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
2.应按照以下方法确定:
(1)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2)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属于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于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和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3.综合单价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其他项目费,即:1770万元+51.34万元+100万元=1921.3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