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政工程,项目业主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计价方法,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中标人。招标投标文件中有关资料如下: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含有甲、乙两个分项,工程量分别为4500m3和3200m3。清单报价中甲项综合单价为1240元m3,乙项综合单价为985元/m。
(2)措施项目清单中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等四项费用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为基数,费率为3.8%。(3)其他项目清单中包含零星工作费一项,暂定费用为3万元。(4)规费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和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之和为基数,规费费率为4%。税金率为3.41%。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招标投标双方按规定及时签订了合同,有关条款如下:
(1)施工工期自2013年3月1日开始,工期4个月。(2)材料预付款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的20%计,于开工前7d支付,在最后两个月平均扣同。(3)措施费。
含规费和税金)在开工前7d支付50%,其余部分在各月工程款支付时平均支付。(4)零星工作费于最后一个月按实结算。(5)当某一分项工程实际工程量比清单工程量增加10%以上时,超出部分的工程量单价调价系数为0.9;当实际工程量比清单工程量减少10%以上时,全部工程量的单价调价系数为1.08。(6)质量保证金从承包商每月的工程款中按5%比例扣留。承包商各月实际完成(经业主确认)的工程量见表2-13。(来学网)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1)5月份由于不可抗力影响,现场材料(乙方供应)损失1万元;施工机械被损坏,损失1.5万元。
(2)实际发生零星工作费用35万元。
问题:
1.计算材料预付款。
2.计算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和预付措施费金额。
3.列式计算5月份应支付承包商的工程款。
4.列式计算6月份承包商实际完成工程的工程款。
5.承包商在6月份结算前致函发包方,指出施工期间水泥、砂石价格持续上涨,要求调整。经双方协商同意,按调值公式法调警结算价。假定3月、4月、5月三个月承包商应得工程款(含索赔费用)为750万元;同定要素为0.3,水泥、砂石占可调值部分的比晕为10%,调整系数为1.15,其余不变,则6月份工程结算价为多少?(金额单位为万元;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
正确答案:
1.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合价为:4500m3×1240元/m3+3200m3×985元/m3=8732×106元=87320万元。材料预付款为:873.20万元×20%=174.64万元
2.(1)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为:873.2万元×3.8%=3.18万元。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为:3万元。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和其他项目漬单计价合计的彐项之和为:(8732+33.18+3)万元=90938万元。(2)预付措施费金额为:33.18万元(1+4%)(1+3.41%)×50%=17.84万元。
3.根据背景材料可知5月份的综合单价不做调整。5月份甲分项工程工程量价款为1100m3×1240元/m3×(1+4%)×(1+3410/)=1466900元=14669万元。5月份乙分项工程工程量价款为:1100m3×985元/m3×(1+4%)×(1+3.41%)=1165300元11653万元。5月份应支付措施费为:17.84万元÷4=446万元。5月份承包商实际完成的工程款为:(146.69+116.53+4.46)万元=267.68万元。5月份承包商的索赔款为1万元。5月份应支付承包商的工程款为:267.68万元×(1-5%)-174.64万元×1/2+1万元67.98万元。4.6月份甲分项工程累计完成工程量为:(900+1200+1100+850)m3=4050m3。
6月份甲分项工程累计完成工程量比清单工程量的降低额为:(4500-4050)m3=450m3。
6月份甲分项工程的累计完成工程量降低额为清单工程量的10%未超过10%因此,甲分项工程的单价不应进行调整
6月份甲分项工程量价款为:850m3×1240元/m3×(1+4%)×(1+341%)=1133539元113.35万元
6周份乙分项工程累计完成工程量为:(700+1000+1100+1000m3=3800m36月份乙分项工程累计完成工程量比清单工程量的増增加额为:(3800-3200m3)=600m3。
6月份乙分项工程的累计完成工程量增加额占清单工程量的比例为:600m3÷3200m3=1875%>10%超出部分的单价应进行调整超过清单工程量10%的工程量为:3800m3-3200m3×(1+10%)=280m3。
该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为:985元/m3×09=8865元/m3。
6月份乙分项工程量价款为:[(1000-280)m3×985元/m3+280m3×886.5元/m3×(1+4%)×(1+3.41%)=1029670元=10297万元6月份应支付措施费为:17.84万元÷4=446万元6月份应支付零星工作费为:3.5万元×(1+4%)×(1+3.41%)=3.76万元6月份承包商实际完成工程的工程款为:(113.35+102.97+4.46+3.76)万元=224.54万5原合同总价为:(8732+33.18+3.0)万元×(1+4%)×(1+3.41%)=978.01万元调值公式动态结算为:(750+224.55)万元×(0.3+0.7×10%×1.15+0.7×90%×1.0)=974.55万元×1.0105=984.78万元。
6月份工程结算价为:(224.55+984.78-978.01)万元×0.95174.64万元×0.5=231.32万元×095-87.32万元=132.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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