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中标一市政工程后,组建了施工项目部。施工单位(乙方)与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承建该工程的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41周。合同约定,工期每提前(或拖后)1d奖励(或罚款)2500元。乙方提交了一份粗略的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并得到甲方的批准。该网络进度计划如图2-6所示。(来学网)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A工作施工后,发现局部有软土层,乙方配合地质复查,配合用110个工日。根据批准的地基处理方案,乙方增加直接费5万元。因地基复查使基础施工期延长3d,人工窝工15个工日。
事件二:B工作施工时,因某处设计尺寸不当,甲方要求拆除已施工部分,重新施工,因此造成增加用工30个工日,材料费、机械台班费计2万元,B工作工期拖延1周。
事件三:C工作施工中,因施工机械故障,造成人工窝工8个工日,该工作工期延4d。
事件四:E工作因乙方购买工程管线材料质量不合格,甲方令乙方重新购买,因此造成该项工作多用人工8个工日,该工作工期延长4d,材料损失费1万元。
事件五:鉴于工期较紧,经甲方同意,乙方在F工作施工时采取了加快施工的技术措施,使得该工作工期缩短了1周,该项技术组织措费为0.6万元。其余各项工作实际作业工期和费用与原计划相符。
问题:
1.该网络计划中哪些工作是主要控制对象(关键工作),计划工期是多少?
2.针对上述每一事件,分别简述乙方能否向甲方提出工期及费用索赔,说明理由。
3.该工程可得到的工期补偿为多少天?工期奖(罚)款是多少?
4.合同约定人工费标准是30元/工日,窝工人工费补偿标准是18元/工日,该工程其他直接费、问接费等综合费率为30%。在工程清算时,乙方应得到的索赔款为多少?
正确答案:
1.关键线路上的工作(即关键工作)为重点控制对象包括工作A、C、D、F。计划工期为:(8+16+6+11)周=41周
2.各事件中,乙方能否向甲方提出工期及费用索赔的判断及理由如下:事件一:因地质条件的变化引起的属于甲方应承担的风险既可以索赔费用,也可以索赔工期。事件二:因设计变更引起的属于甲方应承担的责任既可以索赔费用,也可以索赔工期。事件三:因施工机械故障引起的属于承包商自己应承担的风险与甲方无关不能向甲方提出索赔。事件四:因乙方购买的施工材料的质量不合格引起的属于承包商自己应承担的责任,与甲方无关不能向甲方提出索赔。事件五:虽然是因加快施工引起的,并且已经取得甲方同意,但是在合同中有工期奖罚的条款因此赶工措施费不可以向甲方索赔。
3.综上所述事件一、事件二可进行工期索赔。工作A是关键工作延长3d,可获得3d的工期补偿;工作B延长1周但因它不是关键线路且有8周的总时差所以不能获得工期补偿。因此,乙方可得到的工期补偿为3d。如图2-7所示经计算实际工期为293d,工期罚款为
4.在工程清算时,乙方应得到的索赔款计算如下:事件一索赔款额为
(10×30+15×18+50000)元×(1+30%)=65741元。事件二索赔款额为:(30×30+20000)元×(1+30%)=27170元。索赔款总额为:(65741+27170)元=92911元
配套案例题(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