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甲工程公司中标承包一给水厂厂外DN1000mm钢管给水干管工程,全长35km。穿高速公路一段采用钢筋混凝土套管顶进工艺,以保证路面正常交通,但要求路面最大沉降量不超过允许值。工期为当年4~11月。
(1)甲公司中标后很快组成项目经理部,项目部根据上一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设计院的设计文件,决定立即开始施工,即经过测量复核后,顶管段开始做竖井,其他段开始明挖开槽。
(2)项目部在顶管开始前由1名技术人员召集顶管班组全体人员开会,进行详细的施工技术与安全的口头交底,并在路面设了沉降观测点定时观测。
(3)顶管作业中,发现地层土质稳定性较好,为减少阻力,在管周围超挖25mm。
(4)顶管段全线贯通时,从路面沉降测量记录发现,实测沉降量大于允许值25mm。
但已稳定,对高速公路行车未构成明显危害。
(5)竣工验收前,有关部门进行施工技术文件预验收,发现该项目部的技术文件不齐全。
问题:
1.项目经理部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及设计院提供的施工设计文件决定立即开工的做法是否存在错误?请详细论述
2.由技术人员向顶管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技术与安全口头交底的做法有什么不对。
3.顶管中对管周土超挖25mm的做法正确吗?为什么?
4.顶管引起路面沉降超标,项目部应如何处置?
正确答案:
1.项目经理部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及设计院提供的施工设计文件决定立即开工的做法至少存在以下3点错误:(1)开工前没有对设计图进行会审,也没有留会审书面记录
(2)没有进行设计交底,也没有留设计交底记录;(3)没有向监理工程师申报,并在未得到开工令之前就开工
2.(1)施工技术交底不应由技术员进行,而应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进行。(2)施工交底应有书面交底材料,并应有交底书面记录
3.人工顶管过程中,对管周边都超挖25mm的做法不正确。理由:相关规范规定,人工顶管中,稳定土层中在管子下部135°范围内不得超挖,管顶以上的超挖不得大于15mm。
4.顶管引起路面沉降超标,项目部应向发包人提出书面让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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