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2009年,甲公司决定分立出乙公司单独经营。甲公司原有5000万元,债权人主要包括丙银行、供货商丁公司和其他一些小债权人。在分立协议中,甲、乙公司约定:原甲公司债务中,对丁公司的债务由分立出的乙公司承担,其余债务由甲公司承担,该债务分担安排经过了丁公司的认可,但未通知丙银行和其他小债权人()。
- A.
(来学网)丁公司有权要求甲、乙连带清偿其债务
- B.
(来学网)丙银行有权要求甲、乙连带清偿其债务
- C.
(来学网)小债权人有权要求甲、乙连带清偿其债务
- D.
(来学网)甲、乙公司不得对债务分担作出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