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甲、乙、丙、丁拟任A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影响当事人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是()。
  • A.
    (来学网)甲之妻半年前卸任A上市公司之附属企业B公司总经理之职
  • B.
    (来学网)乙于1年前卸任C公司副董事长之职,C公司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7%
  • C.
    (来学网)丙正在担任B公司的法律顾问
  • D.
    (来学网)丁是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自然人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