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简述《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制度的新规定。
正确答案:
(1)关于劳动合同的订立、内容和期限:
1)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2)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法定条款和约定条款。法定条款也称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主要是:劳动合同当事人,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合同除应具备法律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以及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等其他事项。
4)劳动合同的三种不同期限。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5)劳动合同的无效。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兔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关于劳动者的权利和内容:①同工同酬的权利;②及时获得足额劳动报酬的权利;③拒绝强迫劳动、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④要求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的权利;⑤劳动者的诚信义务;⑥劳动者的守法义务。
(3)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①依法约定试用期和服务期的权利。《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②依法约定竞业限制的权利。竞业限制是劳动关系结束后,要求特定的劳动者在法定时间内继续保守原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③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④尊重劳动者知情权的义务。应当如实告之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⑤在招用劳动者时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证件和收取财物。⑥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对劳动者的义务。为了便于劳动者尽快找到新工作,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4)劳动行政部门]的法定职责:①监督检查的责任;②不履行法定职责和违法行使职权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