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某市卷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6月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进口生产用机械一台,国外买价128000元,运抵我国入关前支付的运费8400元、保险费7600元;入关后运抵企业所在地取得的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3200元、税额352元。
(2)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120吨并给予补贴,收购发票上注明每吨收购价款20000元,共计支付收购价款2400000元;另外,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120000元、税额13200元。
(3)销售甲类卷烟400标准箱给某烟草专卖店,每箱售价15000元、销项税额2550元,共计应收含税销售额7020000元。由于专卖店提前支付价款,卷烟企业给予专卖店2%的销售折扣,实际收款6879600元。另外,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40000元、税额15400元。
(4)月末将20标准箱与对外销售同品牌的甲类卷烟销售给本企业职工,每箱售价7020元并开具普通发票,共计取得含税销售额140400元。
(5)月末盘存时发现,由于管理不善当月购进的烟叶霉烂变质3.5吨,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作为损失转营业外支出处理。
(6)出租货运汽车3辆,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租金收入42120元。
(其他相关资料:关税税率15%,烟叶税税率20%,甲类卷烟消费税税率56%加150元/每标准箱,上述业务涉及的相关票据均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比对认证。)
该卷烟生产企业自行计算6月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如下:
A.进口机械应缴纳增值税=(128000+8400+7600+3200)×(1+15%)×17%=28777.6(元)
B.可抵扣的进项税额=(2400000+120000)×(1+10%)×(1+20%)×13%+352+13200+15400+28777.6=490161.6(元)
C.销项税额=(6879600+140400+42120)×17%=1200560.4(元)
D.损失烟叶转出进项税额=3.5×20000×13%=9100(元)
E.应缴纳增值税=1200560.4-490161.6+9100=719498.8(元)
F.应缴纳的消费税=(6879600+140400+42120)×56%+(400+20)×150=3954787.2+63000=4017787.2(元)
G.应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28777.6+719498.8+4017787.2)×(7%+3%+2%)=571927.63(元)
要求:根据上述相关资料,按顺序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按A至G的顺序指出该企业自行计算6月应缴纳税费的错误之处,并简要说明理由。
(2)计算该企业进口设备应缴纳的增值税。
(3)计算该企业6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4)计算该企业6月的销项税额。
(5)计算该企业损失烟叶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6)计算该企业6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7)计算该企业6月应缴纳的消费税。
(8)计算该企业6月应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