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对于《混凝土规范》的表3.3.2,有两个疑问:(1)构件制作时预先起拱,用公式f≤f验算挠度时,是公式左边减去起拱值,还是右边7(2)表下注4指出:"计算悬臂构件的挠度限值时,其计算跨度l按实际悬臂长度的2倍取用"。如何理解?
正确答案:
对于第一个问题:对受弯构件的挠度进行限制,公式表达为F≤F,式中,F为构件最大挠度,需要按照结构力学方法求解;F为规范对挠度的限值,按照表3.3.2取用。若构件制作时预先起拱,在验算挠度时,应该是依据结构力学方法求出的挠度值减去起拱值,然后和挠度限值比较。例如,对于如图2-1-3所示带悬臂的单跨梁,若L=8M,施工时按1/500预先起拱,则应采用进行验算,相当于。但是徐建主编《结构设计常见及疑难问题解析》一书第113页,认为对于这种情况采用,应是笔误。对于第二个问题,仍以图2-1-3为例加以说明。 若实际长度L=3.5M,则按照3.5M查《混凝土规范》表2.3.2得到挠度限值为L=/200。由于是悬臂梁,在计算挠度限值时应取L=2×3.5=7.0M,于是挠度限值F=7000/200=35MM。这里,若按照L==2×3.5=7M查表,将得到挠度限值为L=/250,据此挠度限值成为F=7000/250=28MM。笔者认为该做法值得商榷,理由是:悬臂梁与简支梁取同一档次的挠度限值本身已经足够严格,没有必要更加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