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

1186. 2023年1月,甲、乙、丙、丁、戊共同出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从事产业投资活动。其中,甲、乙、丙为普通合伙人,丁、戊为有限合伙人。丙负责执行合伙事务。2023年2月,丙请丁物色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以承办本企业的审计业务。丁在合伙人会议上提议聘请自己曾任合伙人的B会计师事务所。对此,丙、戊表示同意,甲、乙则以丁是有限合伙人、不应参与执行合伙事务为由表示反对。A企业的合伙协议未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表决办法作出约定。 2023年4月,戊投资设立从事产业投资的C个人独资企业(以下简称“C企业”)。后因C企业开始涉足A企业的主要投资领域,甲、乙、丙认为戊违反竞业禁止义务,要求戊从A企业退出。戊以合伙协议并未对此作出约定为由予以拒绝。 2023年5月,戊以其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向庚借款200万元,但未告知A企业的其他合伙人。A企业的合伙协议未对合伙人的出质事项作出约定。 2023年8月,因戊投资连续失败,其个人财产损失殆尽,无力偿还所欠庚的到期借款。经评估,戊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价值150万元。庚因欠A企业50万元到期债务,遂自行以该笔债务抵销戊所欠其借款50万元,并同时向A企业提出就戊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行使质权。对于庚的抵销行为与行使质权之主张,A企业均表示反对。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反对丁提议B会计师事务所承办A企业审计业务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在甲、乙反对,其他合伙人同意的情况下,丁关于聘请B会计师事务所承办A企业审计业务的提议能否通过?并说明理由。 (3)甲、乙、丙关于戊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4)庚能否以其对戊的债权抵销所欠A企业的债务?并说明理由。 (5)戊以其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向庚出质的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6)庚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戊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并说明理由。
1187. 甲、乙、丙、丁四人出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发生以下事项: (1)5月,合伙人丙同A企业进行了120万元的交易,合伙人甲认为,由于合伙协议对此没有约定,因此,有限合伙人丙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2)6月,合伙人丁自营同A企业相竞争的业务,获利150万元。合伙人乙认为,由于合伙协议对此没有约定,因此,丁不得自营同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其获利150万元应当归A企业所有。 (3)7月,A企业向B银行贷款100万元。 (4)8月,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乙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丙转变为普通合伙人。 (5)9月,甲、丁提出退伙。经结算,甲从A企业分回10万元,丁从A企业分回20万元。 (6)10月,戊、庚新入伙,戊为有限合伙人,庚为普通合伙人。其中,戊、庚认缴的出资均为30万元。 (7)12月,B银行100万元的贷款到期,A企业的全部财产只有4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指出甲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指出乙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对于不足的60万元,债权人B银行能否要求甲清偿全部的60万元?并说明理由。 (4)对于不足的60万元,债权人B银行能否要求乙清偿全部的60万元?并说明理由。 (5)对于不足的60万元,债权人B银行能否要求丙清偿全部的60万元?并说明理由。 (6)对于不足的60万元,债权人B银行能否要求丁清偿全部的60万元?并说明理由。 (7)对于不足的60万元,债权人B银行能否要求戊清偿全部的60万元?并说明理由。 (8)对于不足的60万元,债权人B银行能否要求庚清偿全部的60万元?并说明理由。
1188. A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于2022年1月设立,出资人由20名有限合伙人和1名普通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为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合伙协议约定如下内容:(1)本企业主要从事生物制药行业的股权投资;(2)甲公司以其专业化的投资管理服务折价500万元出资,有限合伙人均以现金出资;(3)本企业成立后第一个会计年度的利润按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全部分配给有限合伙人。 2023年3月,有限合伙人乙发现甲公司持股60%的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也从事生物制药行业的股权投资。乙在A企业的合伙人会议上提议更换甲公司,理由是丙公司与A企业存在竞争关系,甲公司已违反竞业禁止义务,应当将其持有的丙公司股权转让给他人,或者退伙。甲公司则认为,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受竞业禁止义务的约束,且乙作为有限合伙人无权干预合伙事务,无权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的更换。 2023年4月,甲公司与各有限合伙人协商未果,拟将其在A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转让给丁国有独资公司(以下简称“丁公司”)。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以投资管理服务折价的出资方式是否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2)合伙协议约定第一个会计年度的利润按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全部分配给有限合伙人是否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3)甲公司作为A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持有丙公司的股权是否违反竞业禁止义务?并说明理由。 (4)乙是否有权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的更换?并说明理由。 (5)丁公司是否有资格受让甲公司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并说明理由。
1189. 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了A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分别出资10万元;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分别出资15万元;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A企业。2023年A企业发生下列事实: 2月,甲以A企业的名义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12万元的买卖合同。乙获知后,认为该买卖合同损害了A企业的利益,且甲的行为违反了A企业内部规定的甲无权单独与第三人签订超过10万元合同的限制,遂要求各合伙人作出决议,撤销甲代表A企业签订合同的资格。 4月,乙、丙分别征得甲的同意后,以自己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为自己向银行借款提供质押担保。丁对上述事项均不知情,乙、丙之间也对质押担保事项互不知情。 8月,丁退伙,并从A企业取得退伙结算财产12万元。 9月,A企业吸收庚作为普通合伙人入伙,庚出资8万元。 10月,A企业的债权人C公司要求A企业偿还6月份所欠款项50万元。 11月,丙因所设个人独资企业发生严重亏损不能清偿D公司到期债务,D公司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其债务。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甲、乙、庚决定A企业以现有企业组织形式继续经营。 经查:A企业内部约定,甲无权单独与第三人签订超过10万元的合同,B公司与A企业签订买卖合同时,不知A企业该内部约定。合伙协议未对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事项进行约定。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以A企业的名义与B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合伙人对撤销甲代表A企业签订合同的资格事项作出决议,在合伙协议未约定表决办法的情况下,应当如何表决? (3)乙、丙的质押担保行为是否有效?并分别说明理由。 (4)如果A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C公司的债务,对不足清偿的部分,哪些合伙人应当承担清偿责任?如何承担清偿责任? (5)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甲、乙、庚决定A企业以现有企业组织形式继续经营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