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征集“自治区妇幼保健院60周年院庆”标识及宣传口号的公告
2024年11月01日 来源:广西省卫健委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65年,2025年1月将迎来60周年院庆。为更好地展现我院亮点特色,弘扬“仁德精新”的院训精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促进医院更好更快发展,医院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自治区妇幼保健院60周年院庆”标识及宣传口号。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自治区妇幼保健院60周年院庆标识(LOGO)、宣传口号。
二、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
三、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与活动均可,团队成员不超3人。
四、征集要求
(一)院庆标识(LOGO):
1.突出我院建院60周年主题,结合我院专科特色及文化内涵,设计寓意深远,具备一定的创意和艺术价值;
2.主题鲜明,简洁明快,富有美感,具有较强的辨识度、设计感、创造性和感染力,易于传播;
3.LOGO确定并公示后定为院庆活动主题标识,陆续设计及制作院庆相关文创产品;
4.主题LOGO应为本人原创。
(二)宣传口号:
1.紧扣我院建院60周年主题,立意鲜明,凸显我院精神及发展理念,突出文化特色;
2.内容积极向上,简洁明快,富有感染力和号召力,朗朗上口,便于记忆和传诵,注意避免歧义,杜绝不健康语言;
3.建议采用工整的骈句、排比句(5-10字小分句最佳),标语内容要求为原创。
五、参选作品提交要求
(一)需提交应征表(见附表),内容包含设计人信息;设计效果图和技术说明(包括尺寸、比例、颜色等);设计理念或创意说明(包括思路、背景和所蕴含的意义等,不超过500字)。
(二)应征作品均采用电子邮件方式递交。需提交的资料请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gxfyws@126.com,邮件标题注明“自治区妇幼保健院60周年庆标识及宣传口号征集”,联系人:陆茵 0771-286556。
(三)投稿人可提交多个作品但不超过三个,每件作品均应按照以上要求提交材料。
(四)团体创作的作品,以第一主创人的身份投稿。
(五)投稿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10日,逾期作品不能参选。
六、作品评选
(一)评选方式。作品评选由我院组织专家形成评审意见,并通过投票方式征求职工意见,投票结果与专家意见共同作为评审依据。
(二)奖项设置。本次征集活动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并赠送院庆纪念礼品。
七、其他事项
(一)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参选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益,若作品或其使用素材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相关法律责任由该作品投稿者承担。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来稿作品无论入选与否均不予退还,设计作品一旦被选中,医院有权对作品进行再加工。请作者自留底稿。
(二)作品入围后须向医院提交该作品设计稿源文件(如矢量文件或分层文件等)。如果不能按要求提供源文件,则取消其获奖资格。
(三)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主张分享其获奖应征作品利用所带来的利润或其他利益。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获奖作品视为活动组织方委托创作的作品,活动组织方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所有权、修改权及该作品为标识的商标注册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
(四)获奖作品的所有权、版权均属医院所有;医院对获奖作品享有展览、编辑修改、网络传播,以及用于广告宣传、出版发行等权利,医院有权根据需要对作品进行加工修改,主办方不承担任何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责任。
(五)应征者自行负担与本次应征相关的设计费、方案制作费等。
(六)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所有。
附件: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建院60周年纪念活动设计方案应征表
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2024年9月10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