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级经济师《人力资源》知识点: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
2023年02月04日 来源:来学网为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小编搜集整理了2023年中级经济师《人力资源》知识点,供各位考生参考!
【知识点】劳动争议处理机构
(一)调解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
(2)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
(3)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4)由于调解程序并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决定是否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1.国家授权依法设立的,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体现了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和政府的三方原则。
2.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三)人民法院
【知识点】劳动争议调解
一、劳动争议调解的原则
劳动争议调解的原则包括自愿原则、民主说服原则。
二、调解员
调解员依法履行调解职责,需要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的,企业应当予以支持,并按照正常出勤对待。
【知识点】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是法定的必经程序。
申请仲裁时效期间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计算。超过申请时效期间,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将不受理仲裁申请。(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1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